华山分尸案凶嫌陈伯谦改判无期徒刑,被害人父亲聆判后表示无法接受,希望检方帮他提上诉,他希望法官将杀人魔判处死刑。(林伟信摄)

震惊社会的华山分尸案,凶手陈伯谦性侵杀人后还冷血分尸,且犯后没有悔意,被害家属血泪呼吁将他判死,但高院推翻检方、一审认定,认为陈符合自首要件,让陈逃过一死,不禁让各界质疑法官不想判死,千方百计帮凶手找免死理由。

法律规定,自首「得」减刑,而不是「应」减刑,减刑与否须由法官审酌个案情节、恶性,面对凶残的杀人分尸恶徒且无悔意,甚至翻供推诿责任,法官却一昧地作成有利他的认定,拿出减刑规定从轻发落改判免死,不顾人民的法律感情,难怪法官会被外界视为「恐龙」。

蔡英文总统上任后,政府将废除死刑视为终极目标,导致不少法官过度援引联合国人权两公约及「有教化可能性」,做为杀人犯的免死借口,如今连未强制规定减刑的自首要件,都成为法官判处免死的利器。

陈伯谦犯下性侵杀人分尸等泯灭人性的恶行,迄今没有任何悔悟,根本难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如果法官重视他的自自要件,判处无期徒刑,显然轻纵,非但不足以还死者及其家属公道,也无法维护社会秩序及确保民众生命安全。

法务部上周枪决纵火烧死6至亲的死囚翁仁贤,另冷血溺杀夺2命的沈文宾,则是今年首例死刑定谳的案件;近2年判死确定的案件,都是死者不止1人,而华山分尸案只杀1人,仅判无期徒刑,再度证明台湾司法「杀一人不会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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