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怡铭牛肉面店风波,遭民众检举散布假讯息,但刑事局第一时间跳出来称他已澄清所以不构成犯罪,不分案侦办;相较中天新闻「文旦」事件,虽立即更正仍受重罚,政府执法双重标准,要让人民如何信服?(本报资料照片)

丁怡铭的牛肉面店风波,民众检举他散布假讯息,但刑事局第一时间跳出来为他擦脂抹粉,称他已澄清所以不构成犯罪,不分案侦办;相较之前中天新闻「文旦」事件,虽立即更正仍受NCC重罚,政府执法双重标准,刑罚不及上位者,要让人民如何信服?

《刑事诉讼法》规范,职司犯罪侦查的主体是检察官,警方须受检察官指挥查察不法,也因此民众到警局报案后制作笔录,案件仍须移送地检署,由检察官开庭复讯,再依适用法条作成起诉或不起诉处分。

民众看到新闻报导,觉得丁涉及散布假消息,恐误导大众造成食安危害,检举人讲了犯罪事实,但事涉《社维法》或《食安法》等相关刑罚,属于法律适用问题,须由检察官侦查后判定。

本应依规定调查的案件,刑事局却连日来由法制幕僚,研拟如何替长官、政院发言人「消毒」,解释构成要件不符,替丁案澄清非假讯息,强调《社维法》是《行政法》,主管机关是警察,因不是刑案,所以不须请示检察官。说得振振有词,于法有据。

相较之下,近年卫生纸抢购、口罩囤积,亦或蓝营支持者网路批判时局,刑事局每每大动作侦办,打击假讯息,却多数遭法院打脸判无罪,刑事局此次对待政院官员疑涉不法的态度,明显态度消极,更有护航、渎职之嫌。

丁发言时,主观是故意或过失?客观有无构成刑罚构成要件,这些都不是警方说了算,更不是官员官官相护可敷衍了事。人民对司法信任度低,为政者别为了一件假讯息案件搞双标,让人民失去信心,执法可不能分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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