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是统一的。黑格尔的认识论是不可能通过认识与对象的关系独立展现的,所以需要了解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作为纯思维纯概念的「有」是绝对精神发展第一个主体阶段,第二个阶段即树立自身的对立面「异化」成客观的自然界,第三个阶段即人类产生后的主观精神阶段,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哲学是绝对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这是一个主体建立客体最后又把客体据为己有回归自身的过程,所以我们常说「实体即主体」。(这只是时间的过程,事实上逻辑上黑格尔认为无论哪个阶段都可以充当三者的中介)既然如此,认识和对象也就是同一的,本质表现在现象中,现象是本质的显现。所以不存在康德「物自体」的概念。认识和对象的关系也是符合主体和客体的辩证关系,对象改变了认识也会改变,反之,认识改变了对象也随著改变,不断处于认识—新对象—新认识—新对象...的过程之中。而这样的改变,后者并不是抛弃前者,而是对前者的「否定之否定」的,所以真理是一个「圆圈」,起点就是终点,因为终点包含了起点,起点同样包含著终点。整个世界的历史发展过程就是这样的过程,逻辑和历史是统一的。


受邀致谢,是历史中的所有意识的总和……


黑格尔的认识,既是主体认识实体,又是主体的自我认识,也是实体的自我认识。


虽然好像没有正面说明认识(可能是翻译问题)但我觉得是确立自我意识条件下确立认识的。黑格尔认为自我意识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如果意识要对自身存在进行考察,它就必须基于某种对照。也就是说,人必需要有一个「非我」作参照物,才能了解何谓「自我」。


谢邀

非常抱歉,没有看过黑格尔的著作,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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