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人殉制度毫无疑问是它制度上的一大污点,我看很多人对该问题的答案都是说明朝的人殉制度是继承自元朝的。那么元朝的殉葬历史又是怎样的?明朝又是如何继承的?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该观点。如果明朝的殉葬制度不是继承自元朝的,那么这种制度又是如何复辟的?」继承」一说的出现是不是明粉有意为朱元璋洗白的缘故?


是不是继承因为概念不清,不能断言,但是一些人自己先入为主,扯上「x白」「x黑」,说只要认为明朝继承元朝人殉就是有立场的史盲,自己立场站偏了反而先倒打一耙,著实让人恶心

元史倒是没记录皇室殉葬,但是元朝政府表的确彰过人殉

《元史 卷三十四》所载"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

「继承」一词就看你怎么理解,明代元是武力推翻的结果,政权上没有继承之说,如果说制度上的继承,那么明代的前期的皇室人殉没有成文制度,如果说风气上的继承的话,从汉文史料来看,蒙元确实有妻妾殉葬的社会风气,元朝政府也大力表彰过,而明朝皇室又是起源于民间,但是有风气也不代表朱元璋就是受该风气影响。

所以说「继承」一说成立与否在史料在研究,而不是先诛心,因此建议lz改下问题,能得到高质量的回答,否则只能是一群所谓的「蒙遗」批判所谓的「明粉」罢了


是继承自元朝不假,不过是继承自元代民间的汉族地主。这锅蒙古人倒是不背

蒙古人基本没什么贞操观,成吉思汗的老婆被抢走了,回来时挺著个肚子,生下的孩子不照样认?

只不过元朝对地主过于宽厚,地主们各种HIGH,甚至民间也大量使用阉奴。朱元璋把民间用阉奴的陋习给刹住了(非皇帝、藩王使用阉人,视为谋逆),但殉葬的习惯没止住

提前防杠:由于政治斗争,以"殉葬"名义,杀掉大行皇帝留下来的皇后,并非通常意义的"人殉制度"。像阿巴亥和同治的皇后被杀,完全是出于政治斗争,等同于政变。否则废除中国人殉制度的人,就是克劳德·陈了


错了要承认,挨打要立正。

明朝在这方面确实是错的


元朝没有明确的用宫人殉葬的史料,早期蒙古帝国时期,在一些波斯史料中倒是记载了成吉思汗及其孙伊利汗国国主旭烈兀用美女殉葬的事情。

除此之外,宋朝也存在零星的妃嫔殉葬现象,比如宋孝宗逼迫高宗的妃嫔为他殉葬等等。

而人殉制度重新兴起的关键其实不在于宫廷,而在程朱理学,由于理学在宋元时期的不断发展和主体地位的确立,寡妇守节的风气一再高涨。民间皆以此为荣,宋元官方亦会鼓励和表彰,官方和社会大力推行贞节观对朱元璋肯定有极大的影响。

另外,朱元璋并非是没文化才恢复人殉,恰恰相反,正因为他史书读的多,前代女祸之鉴他才熟记于心,因此严立宫规控制后妃行为,他恢复宫人殉葬,大概也有防微杜渐,防止后宫干政的行为出现之意。

蒙元旧俗视女性为战利品,私人财产的风气也影响到了朱元璋,朱元璋本人性格独裁专制,自然也带有女人是私有物品的这种心态,既然是财物而非「活人」,随人下葬就并无不可之处了。

朱元璋恢复人殉是一种历史倒退行为,和元朝没有必然的继承关系,只能说是受到社会风气影响,史书女祸之鉴,加上个人霸道独裁的性格才使得他恢复人殉。

另外,洗白朱元璋著实没有必要,人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没有天生圣人完美无缺的人,哪怕你哪历史上吹的再牛批的人出来说也一样。明代人殉制度的重新兴起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管是明粉或者是非明粉甚至于明黑,说是继承自元朝也可能是知识储备不够,而不一定是刻意的洗白。


元代皇室除早期以外无人殉的记录。

但元代对民间自愿殉葬的行为是鼓励和赞同的,凡遇此类多加旌表,这在元史中多有记载。

到朱元璋时期,重新把人殉作为一项制度,并扩大了殉葬的规模。这也许受到元代鼓励殉葬的影响,但绝不能简单用「继承元制」来甩锅。

从当前史料看,明代人殉显然是一种退步,老朱是必须要背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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