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解:「道」就是「客观实在性」,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物质性」。

不同场合下老子所说的「道」会有所不同。有时指看得见的事物或能认知的规律,有时指看不见的事物和潜藏的规律。目前天文学上讲的「黑洞」、「暗物质」都算后者。

《道德经》一书只有五千余字,而「道」字却出现了八十多次。老子在第一章曾提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故道不可说。是客观实在的事物,却又不可见、也未认识清楚,怎么能说得清楚呢?他又在后几章多次为道注解,人们还是觉得很模糊,毕竟老子是在多方面为道注解的。其中包括宇宙的形成,为人处世,军事治国。老子的这些注解,只能统一在「规律性」和「实在性」之下才能让人领会清楚。

「道」和公理化体系里的「公理」不是一回事,「道」是哲学层面的,而「公理」是某个领域内人们普遍认可的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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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在《道德经》里是这样说的,「道可道,非常道」。老子所说的「道」,后人的解读认为它是不可言说的。而公理的内容恰恰要十分明确并且能说得清楚的。所以,这两者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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