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解:「道」就是「客觀實在性」,也就是馬克思所講的「物質性」。

不同場合下老子所說的「道」會有所不同。有時指看得見的事物或能認知的規律,有時指看不見的事物和潛藏的規律。目前天文學上講的「黑洞」、「暗物質」都算後者。

《道德經》一書只有五千餘字,而「道」字卻出現了八十多次。老子在第一章曾提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故道不可說。是客觀實在的事物,卻又不可見、也未認識清楚,怎麼能說得清楚呢?他又在後幾章多次為道註解,人們還是覺得很模糊,畢竟老子是在多方面為道註解的。其中包括宇宙的形成,為人處世,軍事治國。老子的這些註解,只能統一在「規律性」和「實在性」之下才能讓人領會清楚。

「道」和公理化體系裏的「公理」不是一回事,「道」是哲學層面的,而「公理」是某個領域內人們普遍認可的基本事實。

關注「王老師-大學數學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請動一下手指,贊同、喜歡、收藏都好,拜託,謝謝!


老子在《道德經》裏是這樣說的,「道可道,非常道」。老子所說的「道」,後人的解讀認為它是不可言說的。而公理的內容恰恰要十分明確並且能說得清楚的。所以,這兩者明顯不同。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