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6日电)台新银行周姓理财专员涉嫌盗领客户资金达新台币3亿元,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羁押禁见。北院指出,周男在案件被揭发后,曾咨询如何投资移民,并与他人讨论如何脱产保留犯罪所得。

周男疑为填补长期投资亏损,涉嫌盗领经手客户资金达3亿元。台北地检署认定周男涉犯银行法特别背信、业务侵占、洗钱防制法、伪造文书、诈欺等罪犯嫌重大,向法院声押。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羁押禁见。

北院指出,周男所犯银行法第125条之2第1项后段部分,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他于银行内部稽查时自承有删除或隐藏讯息情事,且于本件遭揭发后,周男即有开始咨询如何取得投资移民并取得护照事宜,对被害人或台新银行也有隐匿。

此外,周男与他人讨论如何脱产以保留犯罪所得,并拒绝提供犯罪的相关资料以拖延案件的调查等状况,足信周男有逃亡、勾串证言或湮灭证据之虞,而有羁押的原因。

北院表示,周男就挪用款项的用途、金钱流向为何,以及本案是否尚有其他共犯参与或协助均仍有待厘清,非予羁押无从确保被告无逃亡、勾串证言、湮灭证据的可能,因此裁定羁押禁见。(编辑:李锡璋)1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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