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6日电)台新银行理财专员周姓男子疑为填补长期投资亏损,涉嫌盗领经手客户资金达新台币3亿元。台北地检署以周男涉犯银行法等罪犯嫌重大,向法院声押。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羁押禁见。

检警调查,41岁的周男自民国99年6月起担任台新银行财务理专,他疑因长期投资炒期指亏钱,为填补投资亏损金额,借由推销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或是能私下协助客户投资之际,以方便业务作业之理由,要求客户于多张空白出款表单用印或签名。

检警查出,周男随后私下将客户帐户的金钱汇款至亲友银行帐户内,并利用他人帐户制造资金断点,最终再汇回自己名下帐户,意图掩饰或隐匿特定犯罪所得来源,初步估计受害者有3人,分别财损为2.4亿元、5000 万元和1000万元。

其中,一名客户日前致电台新银行,要确认金额有无汇入帐户,经银行内部稽核才发现周男竟异常从自己帐户汇款给客户,进一步清查发现周男所经手客户有资金异常外流情况,且盗领金额高达3亿元,12日紧急通报金管会并向刑事局侦查第七大队报案。

台北地检署昨天指挥刑事局拘提周男到案,周男在警询时表示,相关资金已填补投资亏损及购买宾士车等奢侈品。警方依涉业务侵占、银行法特别背信罪、洗钱防制法、诈欺、伪造私文书等罪嫌,将周男移送北检侦办。

检察官复讯后,认定周男涉犯银行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勾串、逃亡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声押。北院下午开庭审理后,裁定羁押禁见。(编辑:李锡璋)1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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