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吴姓男子与印尼籍的黄姓女子于2001年结婚,然而黄女却于刚结婚2年内离家出走2次,甚至假借倒垃圾的名义消失,让吴男伤心不已,苦等17年之久,最终决定诉请离婚,而新北地院法官也于今年10月中旬裁定准许。

判决书指出,吴男与黄女于2001年4月在印尼结婚,并于隔月在台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和公婆共同居住在新北市,然而2003年黄女却突然离家出走,吓得吴男求助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帮忙协寻,才找回黄女。但归家后,黄女态度冷漠,不到一个礼拜又借故下楼倒垃圾,一去不复返。

吴男求助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帮忙协寻黄女。(图/翻摄自google街景图)


吴男只得再度拜托警局帮忙协找,但这次直到2007年警方才寻获黄女,更惨的是,黄女表明不愿意返家,但吴男仍执意苦等,夫妻俩也因此分居17年之久。吴男姊姊出庭时表示,弟弟婚后和父母同住,虽然不清楚第一次报警协寻的事,但第二次她有去警局,也有看到黄女,「当时派出所的人说可以不跟夫家回去,黄女就说她要跟她姊姊走。我跟她讲话,她都不理我,是她自己选择要离开,没有说明原因,也没有帮忙分担家计或寄钱回家,就是直接跑掉」。
由于黄女并未到场,也未做出任何回应,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吴男与黄女分居长达17年,双方的夫妻关系徒有虚名,考量到男方诉请离婚的态度坚决,女方也早已表明不愿意回家,甚至断绝联络,可见黄女无意再跟吴男继续维持这段婚姻,最终裁定准许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封面图/翻摄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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