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房产证,加上名字不就行了


一、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买房,那么去房管局加名,就可以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二、如果是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需要继续还贷,暂时无法加名,可以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并去做公证,待还完贷款后操作加名。

三、男方婚前房出售款跟夫妻共同存款混同,然后双方又买了一套新房。


???你想做什么啊

婚前财产变成婚后共同财产,可以有。但是,一般不建议这么攻利。

你算计的时候。很难保证你在日常中的生活和行为,是为家庭利益考虑,就会离心离德,就会产生隔阂,就会计较付出。可能还没算计到变婚后财产,你们的婚姻就一地鸡毛了。

很多人婚后都会婚前买的房卖掉,在卖房,那是俩个人共同挣的,是生活所需,是俩个人加上家庭加上孩子的利益选择。

考虑清楚哦


重新做产证,把一半的产权赠予另一半就行了


你出钱买个房子,加上对方的名字,就是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换房子,再买一个


现在婚姻法应该是的


先说个体外话。不知道咋说,看见这个标题的时候,我就觉得有问题。你是惦记男方财产啊,还是怕没保证。如果有这个心思,听过来人话,过不好,别结这个婚。

你说的问题解决办法,把房子卖了,重新买,以夫妻的名义购买,这样你最有保障。第二在现有房子上加了你的名字是可以。但你没啥保障。结束的时候,你如果提供不了啥还款证明。还是没你啥事。姑娘,眼睛放的远点,你踏实的过日子。人家也会踏实的跟你过日子。你在努力保障自己,对方也会保护自己。


你出钱啊,当啥还要立啥吗? 啥都没出就要变,那你换个有钱的愿意直接给你房子的不香吗? 是不是找不到那样的? 唉,你这样活著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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