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2日电)工党主席郑昭明被控遭中国吸收,引介当时正服役的儿子郑智文向对方分析台湾军情,还收受礼金及名表,台南地院今天分别判处父子两人10个月、1年徒刑,缓刑3年。全案可上诉。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郑昭明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且在判决确定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0万元。

郑智文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判决确定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30万元。

合议庭认定郑昭明及郑智文父子,因个人私利而协助中国大陆地区官员吸收台湾现役军人,发展组织,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及破坏部队纪律,但两人坦承一时失虑及犯行,颇具悔意,相信经此教训后,已收警惕之效,无再犯之虞。

台南地院判决资料显示,郑昭明长期频繁往返两岸及参与交流事务活动,郑智文是郑昭明的次子,历任参谋本部飞弹指挥部中校监察参谋官、联勤司令部监察组中校参谋、联勤中部地区油料处处长等军中要职,民国102年7月以军备局中校身分退伍。

郑昭明于98年11月引介郑智文与中国福建统战部人员相识,对方希望郑智文有机会再引介其他军中现役同仁。(编辑:戴光育)1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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