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銮的家在南部一处工业区旁,长年空污让天色总像洗过的抹布一样灰蒙。高职毕业后阿銮就在工业区做工。父亲身体走下坡时,阿銮刚过二十岁,他迷上用安非他命来维持做工的体力,一边照顾中风的父亲,至今一用二十多年。

法务部毒品犯罪相关统计里数以万计的人,和阿銮有著同一张脸——劳动阶级、社经地位不高,

数字无法反映药瘾族群的全貌,司法捉捕嫌疑人的内在逻辑。相对弱势的人越容易陷入其中,在出监与入监的循环里一路滑坡下去。

在看守所见到律师时,阿銮(化名)只提了两件事:一是他被冤枉了,二是请律师联络他二姐,让二姐来看看他。律师王正宏允诺帮他转达,但打了几个电话,总没接通。几次联系不上,王正宏思忖,像阿銮这样频繁因吸毒入监的个案,多半和家人不睦,这次又扯上贩毒,只怕二姐不会再原谅他,还是先弄清楚阿銮的意图再说。

又见面时,王正宏问阿銮,想和二姐说些什么,阿銮说,阿爸中风,无法行走「我只是想叫二姐记得推阿爸出去晒太阳。」

王正宏后来才知道,阿銮家有五个孩子,他是最小一个,母亲早在国小时过世,父亲则是做水泥工养大一家子。大姐和三姐国中后便离家、再后来便嫁人了;四哥则是涉及背信诈欺之类的刑案,跑路到中部,断了联络。屋里只剩二姐与阿銮最亲近,二姐出嫁后,就剩阿銮和父亲相伴。

长年的体力活让阿銮的爸爸年过五十,身体已超限利用不堪负荷。做不了工,只能租块农地种种菜,但总是突然脚软跌坐,或半夜脚麻脚痛,唤著阿銮来协助。没多久阿爸突然中风,进了医院才知,无故脚软便是中风前兆,「但做工的人,能动就是活著,根本不会去医院检查,又哪里知道。」王正宏说。从此,照顾老父与养家的责任,全在阿銮肩头。

阿銮的家在南部一处工业区旁,距离省道不过十分钟车程,放眼望去四周多是四、五层楼的老公寓,长年空污让天色总像洗过的抹布一样灰蒙,四线道的大马路上机车比汽车还多。高职毕业后阿銮就在工业区做工,和爸爸操持著差不多的行当。父亲身体走下坡时,阿銮刚过二十岁,他迷上二级毒品安非他命,至今一用二十多年。

作为强效兴奋剂,安非他命让阿銮能在夜间照顾阿爸的睡眠不足,和日间高强度的体力活之间维持精神;但药物依赖也让他留下三次前科前,包括二次勒戒,和一次因施用毒品入监服刑六个月。

八四四案的诱惑 让工人陷药瘾

阿銮和法务部毒品犯罪相关统计里数以万计的人有著同一张脸。根据数据资料,单就施用与持有毒品来看,去年整年涉及这两项犯罪的嫌疑人约四万九千人,其中低阶技术工占了一万六千人,占比超过三成;无业者则有一万三千人,一般技术工四千三百人。三种职业别的人数,合计超过六成八。

资料来源:警政署毒品统计资料

庞大的毒品案件当事人,多是社经地位不高的劳动阶级,曾在书中描述劳动阶级用药情境的工人作家林立青分析,这与体力劳动的叙薪方式息息相关,「工地薪水算法是『八、四、四、二』:前八小时算一天的工钱二千五,再来加班四小时又算二千五;做超过十六小时后,每加班两小时,就给一天工钱。」靠劳力挣饭吃的工人,做越久越有赚头,但维士比等提神饮料,已撑不住一天所需的劳力,工地里口耳相传著另一种特效药,便是安非他命。

工人一天连续工作超过十六小时,收入便可超过七千五,市售的兴奋剂安非他每公克订价约一千到三千不等,能分作两次使用,用药换取更长的工时,「工人会觉得这样很划算。」林立青说,在工地里「你一眼就看得出谁用药。但也只能叫他们去看医生,然后提醒他们自己注意一点,不然还能怎样呢?」

解瘾戒毒协会同样也见过不少药物成瘾的劳工,协会办公室主任康慧贞回忆,她曾有个用药超过二十五年的个案,做的是焊接工,个案年幼时父亲家暴,爸妈离异后和母亲同住。母亲好赌,晚上帮忙洗碗打工,他则是清晨出门工作。两人在一个屋簷下生活,却是各过各的。四十出头的年纪,每天早上起床先用一口安非他命再出门上工。人生没有其他嗜好娱乐,毒品像是他长年的一场苦恋。

这几年各界逐渐接受物质成瘾者是病人而非坏人的观念,全台各地陆续成立戒瘾医疗资源,第一线戒瘾门诊也发现,药瘾患者中,大多数属于社经地位较低的族群,「我还遇过一家三口,分别在桃园监狱、女监和少辅院服刑的。」任职桃园疗养院的临床咨商师刘瑞祯苦笑,这一家三口,无业的父亲长期不在家,一回家就用药,「儿子为了亲近父亲,跟著一起吸毒。妈妈怨叹父子沈迷毒品,觉得自己干嘛这么清醒、痛苦,最后开始用药。」

团购成工地常态 药头药脚难分

犯罪统计中,药物成瘾者大部分属于劳动阶级,但数字并不能反映药瘾族群的全貌,更多是透露了警察捉捕嫌疑人的内在逻辑。北部一侦查队的刑警志强(化名)坦言,警察对于谁是「嫌疑人」自有一套标准,老鸟带新人时,会教导哪些车或人看起来「有问题」,「像是我们拦检不会拦跑车,只会挑小货卡。最后你会抓到的,通常也就集中在某个阶层。」这样的抓捕逻辑,让药物成瘾族群中相对弱势的劳工,成为最容易陷入司法的一群。

志强以美国纽约警局「拦停(stop)与拍搜(frisk)及逮捕」政策为例,这项政策实施多年后,经过数据分析,发现遭逮捕的嫌疑人主要集中在有色人种,「因为你就是会拦检有色人种,抓到的当然是有色人种;同样,我们就是只会拦某些样态的人,抓到的当然多是劳工阶级。」

「就像为什么很多用药被抓,都集中在男同志?」志强撇开视线吸了口气,连珠砲似的说:「因为只有男警会去『钓鱼』,会钓到的当然只有男同志,异男调不到啊;而且也不能叫女警去钓鱼,怕有安全疑虑,钓出来的当然男同志为主。」

志强形容,选择性的偏误,其实也是一种「汰弱机制」,只有最弱的人会被捕获,而劳工阶级正是用药者中相对弱势的一群,即便深知一连串的购买、吸食都内含风险,却不一定有能力避开。「想也知道就是居无定所的人才会在车上用药,然后拦检时被抓到。有资源的人怎么可能这样,一定是更谨慎的躲起来用啊。」

吸毒的岁月长了,药头与药脚的身份也跟著模糊起来。「工人手头时松时紧,一次买不了太多毒品,但量少药头也不想送,所以常常都是一群人合资,其中一人去拿货,大家再来分。」林立青苦笑说道,团购是购毒的常态,但这样的生态充满危机,「主揪」可能因此在后续司法官司上成为所谓的「药头」。

阿銮身边几个毒友,既是工地同事,也是团购毒品的伙伴。其中一个阿成(化名),居无定所,在工地开堆高机,月薪三万左右,「当初阿成来找我时身上没钱,我拿钱给他使,家也借他住,还带他去做工。领到工钱之后我们就合资买毒品。」阿銮如此描述。

合购的安非他命放在阿銮住处,「因为安非他命一大包不好藏,我又没地方住,带在身上很危险,才放在阿銮家。」阿成解释。

二〇一六年初,一群毒友在阿銮家用药,警察持搜索票破门而入将一行人捕获,也搜走零散一桌的粉末、吸食器。事后阿銮才知,警察透过其他用药者举报,早已监听他多时,也在他的通联记录中发现几个同样有吸食前科的人名,依此锁定阿銮是个药头。

进了警局,阿成心里著急,因为他不只施用安非他命,还有一级毒品海洛因,同时涉及一桩贩卖毒品,导致用药过量致死的案件。做笔录那天,警察先找了阿成上二楼阳台抽烟,「警察叫我说我有跟阿銮买安非他命,然后就只办我施用,不办我贩卖。」阿成心心念念赶紧离开警局再作打算,便顺著警察的话做笔录,指认阿銮为药头。

另一个被逮捕的友人阿翔(化名),是阿成贩毒的伙伴,也是阿銮工地的同事。带进警局做笔录时,警察指著监听译文问阿翔,对话内容是不是在讨论贩卖海洛因之事,还播了监听录音给他听,「那个警察一直叫我讲,我跟警察说『这不是我的声音』,但警察还是硬做下去。」

随后阿銮遭到移送,被控贩卖一级海洛因与二级安非他命,刑期最重可至死刑或无期徒刑。但当天查获的毒品中,并没验出海洛因反应。

阿銮又惊又怒,反复强调他只有施用和买卖安非他命,绝对没有碰海洛因,也怨恨好友怎能胡乱诬指。终于去看守所看他的二姐,望著阿銮郁结的脸心里害怕,她问王正宏:「阿銮若是被冤枉,这么一关十几年,出来以后会不会愤世嫉俗,做出反社会的举动?」

当绩效变紧箍咒 警加料拚积分

像阿銮这样被警方「加料」办案的个案并不罕见,听闻阿銮的经历,在台中执业的律师陈昱龙回忆,他曾经接过的一个毒品案件,「警询笔录写著『跟某某某购买五公克毒品』,法庭上我问当事人,你怎么知道有『五公克』?当事人说:『那不是我讲的,是警察写的。』」

再传唤另一位证人,同样也说「笔录上『五公克』是警察讲的,他根本没说。」而更离奇的是,笔录上写著「卖家从楼上将毒品抛下给买家,但案发当时明明下著大雨。」让陈昱龙感觉整份笔录疑点重重。

同样在台中执业的律师李宣毅也曾办过一桩毒品案,警方制作笔录时自问自答「问当事人:『你有没有转让?贩卖?有齁。』」当事人根本没有回应这问题,但最后笔录上却出现他承认犯罪的字样,「还好法庭上重听警警询录音发现有问题,才还了被告清白。」

硬生生被扣上贩卖一级毒品的帽子,再次谈及此事时,阿銮显得无奈多于愤怒,因为个人的清白在庞大的结构桎梏前过于孤独和渺小,「他们(警察)不得不这样做,因为不这样做,就没有绩效,无法对上级交代,也达不到长官的要求。」

「绩效」是一道紧箍咒,让警察为达目的,开始游走法律边界,同为第一线刑警的金旺(化名)谈起「绩效」问题,语气里只有感慨。

金旺解说,警察每个月都有必须达到的「核分」,不同案件有不同分数,「像贩毒案差不多二十分,抓到吸毒就只有五分。」

「为了可以移送案件申请分数,嫌疑人身上搜到的毒品毛重(外包装加上内容物)不够,就(警察)自己加料。」金旺苦笑,「不要以为这是古早才有的事,这是现在进行式喔。」另外为了能凑成「组织犯罪」增加分数,「主管也会明示暗示你:『要不要再查一下?要不要再加一点?』」

「大家想像警察办案就是看证据到哪,办到哪,有多少人就查多少人;现实是,当你查到五个人,就会想著能不能凑到十个人,即便实际上没有这么多人参与犯罪,也会去凑。」金旺叹一口气说道。

在南部任职的王姓检察官每每收到警方移送的案件里仅有笔录,却没有追查其他通话纪录、监视录影画面;或是将毫无关联的路人甲也一并以共同被告移送,心里难免有气,「我遇过一件是毒品以包裹运送,真正的买家冒用第三人名字当收件人。」被冒名的第三人的确无涉贩毒,但警方仍以共同被告名义移送,「因为多一个人,(警察)分数比较高。」

他也碰过警察搜到电子秤、夹链袋和数量稍多的毒品,就把当事人以「意图贩卖和持有」移送,「实际上当事人只是因为一次买多一点比较便宜。电子秤这些东西也无法证明被告有贩卖意图,但『意图贩卖』积分比较高,所以警察才这样送,而且他们不这样送,上面长官也会有意见。」

「更可笑的是,连嫌疑犯有没有被羁押,都算一笔分数。」任职多年的志强(化名)语气无奈地说,能否羁押明明取决于法官,却算作警察绩效,「搞得我们只好去求检察官,看能不能写得重一点,让法官愿意羁押。」

由于毒品案件再犯率相当高,遇上分数不够,需要案件填补时,第一线警员也常会登门拜访辖区内有前科的吸毒者,借故搜查。若真找到吸食器或可疑物件,便可把人带回警局验尿,验出阳性就算办了一桩。

多年前曾因运输毒品被逮的阿真,即使出狱多年,也常常碰上警方拦检搜身,「还会刮下机车置物箱边缘的粉末,带回采检。」曾经一天遇上两、三次临检,阿真女友气不过,质问警察是否针对更生人,「警察却回说:『临检多代表我们认真啊。』」让阿真无言以对。在医院戒瘾门诊服务的医疗人员也私下埋怨,警察常常在医院附近的主要路口临检,目标很明显就是针对来戒瘾的个案,「但这样做,真的会影响当事人戒瘾的意愿和效果啊。」

「也有警察会养药物成瘾者当线人,要他供出一些上游药头。有的分局还会编一笔经费,给线人当举报奖金。」志强谈起警察为求绩效各出奇招,也是直摇头。被绩效逼急时,志强也会自问:「我到底在这里干嘛。」

志强说,案子上了法庭,最后因侦办手法有瑕疵而判无罪后,警方内部也会检讨程序上是否应该更严谨,「检讨会时大家都很认真。但会议结束,主管来盯你的绩效时,大家又继续游走灰色地带了。」志强苦笑一声。

减刑引共犯互咬 制造冤错假案

绩效压力之下,警察掂量著该怎么办案。另一边,被捕获的嫌疑人则想著脱身和减刑之计。警局的办公桌前,上演著一场各怀心思的博弈。

以毒品案件来说,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出毒品来源,因而查获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十七条立法的原意,本是基于毒品案件通常取证不易,为了能得到更多线索,破获背后首脑,所以祭出减刑诱因。但实务上,毒品犯罪属于重刑,例如一级毒品海洛因可判死刑或无期徒刑,贩毒刑期重,一但被抓,当事人亟欲减刑,也就创造了诬指的可能。

为求减刑出现的冤错假案不在少数,过去曾是律师出身的立委邱显智,执业期间接过不少毒品相关案件,其中一桩著名的毒品冤案,当事人萧明岳被三名同案被告指认为国际运毒集团老大以求能换减刑。而萧明岳则是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涉案的状况下,依然遭判无期徒刑,至今还在狱中寻求平反契机。

二〇一六年四月,彰化的地方新闻出现一则小小的讯息,内容大意提及检察官提告一名施姓男子诬告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桩官司起因于施姓男子在二〇一四年因贩毒一审判决确定,为求减刑二分之一,伙同另外两名友人诬指另一个黄姓男子是上游药头。

判决书中纪录,两个友人在法庭上翻供,强调是因施姓男子央求,才帮忙做了伪证,「 施姓男子说要咬一个人出来,检察官才会帮他减半刑期,他跑来找我帮忙,连他家人也一直来找我,我才帮他的。但我觉得自己害了人。」

「说要供出上游的,很多真的是乱指认。」真假难辨的场面让第一线警察也十分头疼,金旺曾遇过一个吸毒个案,几次被抓都指认同一人是卖药给他的药头,「结果跟本不是,遇到这种也很麻烦。」他也曾碰上药物成瘾的嫌犯指认了某人为上游药头,金旺循线追查了三、四人,才发现一开始供出药头的嫌犯,才是真正的上游。

吸毒、贩毒者之间为求自保相互乱咬的事例看的多,第一线司法警察也渐渐麻木。金旺说,有时警方监听一阵,心里认定某人涉及贩毒,收线逮捕时抓了一群人,「类似阿銮这样的案子,承办的警察有时也会想说,反正大家都会指认上游,与其相互乱指,不如指特定某人,这样比较方便。」侦讯过程也隐约出现引导作证的痕迹。

风险管理上有个「瑞士起司理论(Swiss Cheese Model)」——每片起司上的小孔洞会出现在不同位置;但在极端的情况下,孔洞会恰好落在同一处,连成一直线。吸毒、贩毒的案件也有类似的隐喻,容易被追捕的劳工阶级、用药者的合购风气、警方的绩效压力,再叠加上被捕后的减刑诱因,成了连成一线的各别孔洞,也成了司法的破口。而从这孔洞中滚落的,是如阿銮一般的触法者,担负了不该承担的罪名。

超载司法无力查 嫌疑够就起诉

金旺有时望著移送案件和里头不同的面孔,心里想著「只能靠后面检察官明察秋毫了。」但金旺希翼的「明察秋毫」,却是一超载的司法系统。

根据法务部统计,现职检察官人数共1409人,但去年刑事案件新收件数却高达238万,沈重的案件负荷挤压检察官调查的量能和时间。在北部地检署任职的检察官李先生面露无奈地说,北部的大型地检署,每个检察官手上每月新收案件加上未结案件大约一百件,其中部分是「以刑逼民」案件——利用刑事诉讼,来迫使对方应允民事上的请求,耗费不少司法资源。

「曾经有当事人,因为室友喝了他的优酪乳跑来提告。」李先生苦笑,地检署为了调查,得将优酪乳送检验,看看有无室友的DNA,来回花了好几万,等待报告也费去几星期时间。

另一位同在北部地检署的检察官林先生也皱眉埋怨,这几年「酒驾零容忍」政策上路,移送了许多酒驾案件,林先生曾遇过「当事人吹气测出酒精浓度超标,之后他去医院验血发现没超标。这种状况我们就要请他来,重新喝到同样的酒精浓度再重测,看看有没有问题。」一来一往同样耗时,林先生强调,当被告提出异议,检察官会尽量调查,但重刑化趋势下,案件负荷实在过重。

警察为绩效浮滥移送案件,也造成检察官过劳。彰化地检署检察官陈宗元说,有时移送的案件除了药脚证人单一指述外,什么证据都没有,「最高法院都说了,证据不能只有药脚证词,有些分局的警察还是会移送这种案子,对检察官来说根本是垃圾案件。」

调查不完整或是证据不齐备,原本机制中检察官可以「核退」或「发函」请警察在补充资料,但不论是核退或发函,未结的案子仍挂在检察官的帐上,「请警察补充资料,有时一、两个月没下文,变成检察官未结案件的数字没有减少,导致整个股的案件卡住。」陈宗元说,多数检察官干脆自己调查,但结果就是检察官被案量压垮,没有精力去督促警察改善调查品质。

影响检察官工作品质的除了庞大案件量,还有常年经费不足的问题。担任法官十年的云林地院法官王子荣说,例如四级毒品持有超过纯质净重二十克可处有期徒刑,过去检察官会每批检验看看有没有超过二十克,现在没钱做检验,所以只抽验其中几包,再推估有无超过纯质净重二十克。「子弹也是啊,以前搜到要全部试射,但试射要花钱嘛,所以现在就试射其中几发而已。」

最近几桩社会重大案件,因涉案当事人罹患精神疾病,引发外界热议,「其实地检署也可以委托做精神鉴定,但做一次几万块,地检署连证人费都给不起了,怎么可能做鉴定,所以通常都是等到上法庭才做鉴定。」谈起检察体系的拮据状况,王子荣也相当不平。

案件量逐年增长,人力、经费却未能跟著提升,每个检察官分配在案件上的精力、时间相互排挤。且对检察官来说,「相当理由、犯罪嫌疑足够」便能起诉,李先生认为,遇上阿銮这种案件:虽然阿銮没有承认贩毒,但证人在检察官这边没有翻供,且又有通联纪录、监听译文。有些检察官大概不会多做调查,直接就起诉了。谨慎一点的,才会再查一下监听译文中的交易时间、地点与证人口供是否相符。

裁定羁押前,阿銮对法官说:「我爸中风,一直是我在照顾,我不可能逃跑。」但法官认为阿銮名下无财产,仅有一台旧机车,又无子女,社会关系脆弱,有逃亡之虞,还是羁押了。

羁押后,阿銮放心不下中风的老父,他跟王正宏说,父亲目前托给二姐照顾,但二姐家外头有道斜坡,轮椅不好推,他怕二姊因此少带爸爸出门。

阿銮也曾想过不如认罪,赶紧去监狱服刑。可二姐劝他:「家里无权无势,但你没做的就不要认,二姐会等你回来。」这么一句话,让阿銮愿意上法庭拚拚看。

法庭上,阿成和阿翔相继翻供。阿成告诉法官,当时指称阿銮「有卖安非他命」,纯粹因为「我怕被抓,所以这样讲。我这句话有错,我们是一人出一万合资买的。」一审法官问阿成为什么到了检察官面前没有翻供?阿成说他怕翻供以后警察又来抓他,而且「担心检察官和警察一伙的。」

而阿翔则是强调,当时警方要他指认与阿銮商议买毒品的那通通联纪录,「电话里根本不是我的声音。警察还一直要我讲电话中提到的数字,是买毒品的金额。」

补强性证据门槛 全凭法官心证

和性侵案相似,贩毒案往往除了证人证词外,其他仅有相对模糊的补强性证据。任职超过二十五年的台南地院法官陈钦贤分析,《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十七条提供减刑诱因,这类「窝里反」条款让人有强烈动机陷人于罪,因此实务上会要求得有「补强性证据」才行。

但证据强度的要求,却是一道模糊的标准——法院可依此相信证人。每个法官如何形成有罪判决的心证取决他怎样看待证据,以及个人的人生经历。而当站在面前的是一个前科累累的被告时,陈钦贤坦言,还是有人会因此降低了证据的门槛。

陈钦贤回想起多年前一桩国立大学学生情杀案,当时陈钦贤还是新手法官,心里想著「应该不会判太重。」问他为什么这样认定?他笑说:「因为这个学生的成长背景和法官相近。」相较之下,劳工阶级、药物成瘾又扯上贩毒的被告,离法官生活经验太遥远。

「一直到三、四年前,有些法官连电话的监听译文都不用,有通联纪录就可以判有罪了。他觉得这样的补强证据就足够。」陈钦贤说道。

证据能力的门槛随时代变动而调整,「这几年最高法院认为,像是监听译文这类补强证据,必须有讲到金额或毒品代号,不能只是模糊的内容。」王子荣说道。

不过最高法院的见解,落实到个别法官身上仍有差距,阿銮的案件里,除了证人证词,其他补强证据仅有监听译文,且译文内容不外乎是「你在哪?我去找你」或「我到你家了,帮我开门」这类语意不清的片段,加上证人双双翻供,但一审仍判了将近二十年的刑期,因为法官认为「翻供是基于维护朋友」。

有时律师陈昱龙感觉,官司的结局更多时候是「机率」问题,碰上法官愿意花时间,才有翻身可能。「我曾有个当事人,因吸毒案上法庭,他验尿没有毒品反应,但验毛发有。」社经地位不高加上略略智能不足的当事人频喊冤,却说不清为什么毛发验出阳性反应,「后来还好遇上的法官愿意再检验看看。听到这句,坐在旁听席的家属眼泪马上流下来,一直说谢谢。」送检后才知毛发检测的确有误差,还了当事人清白。

验光碟证实清白 刑期减半十年

二审时阿銮总算交上好运。先是律师王正宏重听电话监听内容,发现几个交易时间点,阿成与阿翔根本未与阿銮碰面,又怎么可能买卖毒品。「后来法官又主动说要传证人再来问一下。」再度站上证人席,阿成强调他自己卖的量比阿銮还多,怎会跟阿銮买货,做笔录时是警察要他咬出阿銮是药头。

听了阿成这么说,「法官问我,:『王律师,证人说他被不正讯问,你要不要看一下(笔录)光碟?』」王正宏一口答应,捧著笔录光碟细细检查,果真发现镜头前警方引导阿成与阿翔作证的画面。

画面中,做笔录的警察问阿成像阿銮买过几次毒品,阿成回答两次,警察再追问,「只有两次吗?」阿成望著身边另一个警察,手指了指他,再回望做笔录的员警:「他叫我讲两次。」

重提此事,当年参与二审的法官王皓(化名)早忘了这桩案子,每个月有三分之二的业务都是毒品相关,阿銮不过是无数被告的其中一个。听闻记者询问,王皓从成堆的书卷翻出陈年的资料,边看边回忆:「印象中这案子法庭上证人翻供,律师又对证据提出质疑,基本上法官都会愿意花时间去调查。」他轻描淡写,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善举,不过是尽责罢了。

王皓笑说,法官也难免「以前科取人」,尤其吸毒、贩毒案件,当事人吸毒纪录厚厚一叠,有时还会牵涉窃盗或伤害,心里也感觉这人应该有罪,「但法官还是要看证据,有问题就查,总不能冤枉别人嘛。」

当庭播放光碟,证实证人被诱导作证后,隔天二姐又去探望阿銮,发现阿銮的表情已放松,甚至对于有无改判刑期不怎么在意,「因为他觉得自己已证明清白,这样就够了。」王正宏说道。

二审改判十年,阿銮也已入监服刑多年。服刑的监狱离老家不远,他本来想申请转调其他监狱,上一些职训课程,又怕路途遥远,二姐不方便来看他,所以作罢。在里头,阿銮有了宗教信仰,每封信总不忘加上「主赐平安」,再问他这桩官司,他只说:「旧事已过,一切都是新的。对于这样的结果,我很满足。」他说自己现在的生活并不困顿,只是少了自由。他只想著出来后与王正宏再聚,他对王正宏说,「希望未来有机会在社会上一同吃个饭时,不要拒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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