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5年前,在新竹县新丰乡三元宫旁的公园洗手台,玩砸水球游戏,意外遭一旁路灯脱落的钢索电击,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急救虽然成功捡回一命,但脑部从此受损,家属打国赔官司,如今确定新丰乡公所判赔1700多万。

听到国赔判决确定胜诉,吴姓男子的家属没有喜悦,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健康的身体。

5年前,18岁的吴姓男子在公园被脱落的路灯钢索电击,脑部严重受损,家属认为负责维护的新丰乡公所得负全责,诉请国赔,法院一、二审判决新丰乡公所败诉,最高法院也驳回上诉确定,新丰乡公所应赔偿男子1761万元。新丰乡公表示,一切尊重法院判决。

(民视新闻/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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