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觉失调症患者杀警无罪案,针对强制就医议题,法务部长蔡清祥4日表示,拟提出刑法修正案,将目前为期5年的监护(强制就医)处分,修改为不限于5年,只要检察官认为被告有再犯、或危害安全之虞,即可向法院声请延长。(陈志贤摄)

铁路杀警案引发社会议论,精神障碍者犯罪问题又被拿出来讨论。法务部次长蔡碧仲昨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答询时表示,法务部这两天会针对《刑法87条》提出修法,监护期间考虑拉长到30年或无期徒刑。

蔡碧仲表示,这次事件的关键点,不管有罪、无罪或不罚,其实对老百姓都没意义,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是这个人在可预测时间内,将会回归社会。

对此,卫福部心口司司长谌立中昨日表示,目前司法精神病院的地点,还没有接到正式的指令,但筹备三、四年来,发现如何在「不要在我家隔壁」的邻避效应下找到合适场所,是最为困难。

蔡碧仲以美国加州与纽约的法律为例,他们监护期间可能会长达数十年甚至无期徒刑,那边的辩护技巧就变成不一定会朝有精神病患去辩护。

蔡碧仲也强调,并非因为这次事件才修法,对于监护处分,《刑法》的研修已经进行多时,很快会有结果。有精神障碍的被告最关心的问题,是他的自由会不会被拘束,如果还是要被关在另一个地方,被告提出精障抗辩诱因就会变少,这样会比较周延。

立委李贵敏也质询,精神医师是不是承受过多不必要的苛责?是否因精神障碍导致他能不能辨识行为不法,是否应由法院处理而不是精神科医师?

蔡碧仲表认同,他说鉴定机制只是给法官参考,重要的是法官论理跟经验法则,如何援引鉴定结果,犯罪的有责性怎么推论,检察官认为法官认事用法,不是全然鉴定结果,还有心证的形成,我们有意见,才会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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