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法官陈梅钦涉嫌浮报加班费。图/翻摄Google Map

士林地院法官陈梅钦曾被检举和女网友有不当关系,如今又因涉嫌不实申报22小时加班时数等违失,遭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移送监察院议处。有周刊爆料,陈梅钦争议众多,还曾疑似言语霸凌1名方姓女书记官,又为了自身方便密集开庭,导致对方不堪工作重负离职,后来又因回任不顺利而走上绝路。


据《镜周刊》报导,陈梅钦2005年遭人检举涉嫌性侵3名女网友,被控是「男虫法官」,引发轩然大波;司法院高层当时相当震怒,原打算要将他调至马祖的连江地院,但经调查后认定,陈和女网友只是感情纠纷,因此让他留职停薪,并记大过处分;不过,陈梅钦后来仍不知收敛,又被检举和异性往来甚密。


报导指出,陈梅钦事后留任士林地院,但他和方姓书记官处得不好,疑似常对她言语霸凌,又为了方便自己回澎湖探视家人,常常密集开庭,有时甚至开到晚上,让对方不堪负荷离职;之后方女疑因回任不顺利而轻生,此事才在脸书粉丝专页「靠北书记官」中被传开。

陈梅钦遭移送监察院。图/TVBS

司法院调查发现,陈梅钦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在下班后共参加18场跟友人的餐聚,而他明知自己没有加班,却仍于隔天上班时申报加班时数,总时数达22小时,其中8小时请领新台币6136元的加班费,其余补休;司法院人审会认定,陈梅钦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情节重大,今日决议将他移送监察院议处。


对此,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司法院对司法公信非常重视,对于危害风纪的极少数法官,必须要加以汰除,无法容忍;他强调,此案是司法院主动调查,然而陈已自行请辞,将于8月11日生效,所以并未建议予以停职,也因他是辞职,并不是办理退休,因此无法领到法官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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