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某法庭办事有机会听到这么一个片段。交通事故的案子,受害人是一个木工或者刷墙工,因为受伤所以请求误工损失赔偿,法官要求他提供完税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这个请求可能将被拒绝。当时,受害人的代理律师讲了,当事人的工作情况大概一天二三百的样子但是没有完税证明。结果法官说了,「你没有给gj缴税法律凭什么保护你,只有你给**缴税了法律才保护你。」

当时,首先我被法官强大的逻辑震惊了,其次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


你说的是国外吧?

在国内只要用了国内的衣食住行,那就是交了税的。


学理上是这样的。司法作为(广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确实要社会通过交税等方式购买的。

道义上,一个人偷税漏税当然不能作为法律不保护他的原因。而且在题主说的事件中法律不仅在保护受害人也在保护社会公义。

不知道法理上是不是要求出示完税证明?不清楚


我和我认识的法官都不会说这些话

一看就是编的,税收怎么可能只有完税证来反应,你平时买的吃的喝的用的穿的开的,那样都是交过税的,只不过你交的税是你交给商户然后商户交给征服的,说到底还是老百姓自己交的税。法官怎么可能说这句话,除非他不想干了


有很多知友认为我是编的,可惜的这个就是现实。我可以对著手机发誓这事发生在首都。


只要存在买东西就在缴税,所以除非一个人不购买东西


交税分为直接交税和间接交税的吧?


个人的真实想法而已,至于是不是社会的普遍想法,自己思考


纳税是义务!法律是权利!自己品吧!

暂不评价这位法官。

法律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实现国家强制力需要财政税收支撑。从这个角度解读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


中国确实不存在的,增值税几乎各行各业都有吧,消费税,这老哥起码抽个烟喝个酒,那也交了。当然,还有一点,就算是诉讼,那也得交诉讼费啊,这不是也给钱了,凭什么这么说太睿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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