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问题很多人提问,前段时间在网路上的争议也很大,但真心想知道怎样的法律最适合处置人贩子,保护孩子们


现在的立法你看了吗?理性一点,谢谢。


抓住人贩子后,卖到非洲去,什么尚比亚,刚果,坦尚尼亚,奈及利亚都行

有没有想过,惩戒性的立法只能在事后惩罚犯罪分子,或者也能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但真正要解决人贩子的问题,应该考虑的是如何疏解人口贩卖这个市场的需求。

就算是对人贩子再怎么施以严刑峻法,也无法彻底根除这个市场对这类人的需求。俗话说赔本的买卖没人做,杀头的买卖有的是人做。人贩子之所以能存在,还是因为有强大的市场需求,有人无儿无女就想通过人贩子买个孩子,为此不惜支付高额的代价,那就自然有人铤而走险。如果法律允许有偿的领养或者过继,将这个原本存在于地下的市场翻到阳光之下,人贩子的生意自然就被合法的过继领养给取代了,再加上拐卖人口的重罪重刑,还有人会傻到去当人贩子么?

解决不了这个市场需求的问题,单纯对人贩子施以酷刑,就像以前人们说的气话,小偷小摸,逮到就毙,反而会严重威胁到已经被拐卖的儿童的生命安全。如果不对人贩子贩卖儿童的不同情节轻重、不同犯罪阶段做差异化的量刑,而是只要涉嫌就必受极刑,那么人贩子即便在拐卖的初期也可以预见其被绳之以法的严重后果,就没有悬崖勒马的动机。反而如果孩子健康状况不好或者总是哭闹,人贩子很有可能就痛下杀手,因为横竖都是一死。

上述这个观点不是本人原创,只是经济学和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但是能够这么理解问题的人始终是少数,所以网上对人贩子喊打喊杀的呼声更高。这些道理每个人都能理解,不要被群体的非理性牵著鼻子走。


买婴儿和买婴儿同样的刑罚就可以
我们回答这些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因为我们讨论出一个结果也没用 不会让我们去修改法律的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国刑法虽然有很多问题,但对于人贩子来说,缺的不是立法,而是执法。


我倒觉得不是立法惩戒能解决这个问题,正所谓高风险,高收入,立法惩戒更严格只会让这个东西的价格更高,更高的价格意味著更多的人会去做;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吧,就得去了解这个需求是怎么回事,要从需求入手去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根除~把这个东西完全去市场化才能根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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