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法官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这说明了什么?
按照法律流程走的话不应该判决结果都一样吗?
你问这个问题,显然你是行外人,你肯定心里面有疑惑,也有对案件公平正义的怀疑。
怀疑是不是这里面有内幕,有隐情什么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同一个案件,还是同一类案件?我假设你说的是,同一个案件。
不同法官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这是对的。
这是不是说明法官是不是收黑钱了,司法公正就是一个幌子?
这说明法官是一个人。
判决结果的形成是很复杂的。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与否、法官个人的素质、法官的个人价值(但这一块收到法律严格限制的)、法律规定中留给法官的自由裁量余地以及新证据的提出等等,甚至律师是不是将证据与法律规定有效组合,这都会影响一个判决结果。
如果一个律师提出的证据都是真的,都有道理,但是与法律规定所要求的证据没有关系或者关系力弱,法官也不会支持的。
法官不能既是裁判人员,又是球员,不太可能下场直接与另一方律师发生争辩。
同一个案子,不同法官,不同判决结果很正常。现实的复杂,庭审中的各种因素的较量,容易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没必要,觉得是不是法官个人在左右判决结果?一般不太可能,毕竟当事人不是吃素的,律师也不是吃素的,法官办案责任终身制也不是吃素的,纪委监察委也不是吃素的,社会媒体也不是吃素的。
对司法公正,多一点信任。
不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同,甚至同一法官在不同时期对法律的理解可能都不同。例如,持枪射击他人大腿致人死亡,有人判决故意杀人,有人判决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定就有对错吗?可能是大家评价这个行为的角度不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不同的法官对相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这是正常的,也是自由心证的结果。同时,也跟法官的经验和知识体系有相应的关系。
说明不了什么。
我在同一个法院,基本类似的案件事实和提交的证据,都能出不同的判决。
在兰州某区法院:一个院里面的几个法官:
一部分法官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
另一个法官可能因为和前面几个法官不是一个庭,直接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
所以,从以上情况来看,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很正常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是大陆法系,不是欧美的判例法,不需要遵循之前的判例。
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作出自己的判决,只不过要对判决终身负责;
第二、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
这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不同的证据,开庭时律师的不同陈述,对方的举证质证、答辩、自认等等都会影响法官认定事实。
即便事实一致,在法律适用时,部分还是存在争议的,所以法官在适用时只要是有理由的,不存在枉法裁判,人家也不会受到处分的。
以上。
相同的案件,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决,这就是司法的精彩之处。法院的判决不是因为正确而具有终局性,而是因为具有终局性所以是正确的。
如果你能理解上面的话,就不需要答案了。如果你理解不了,同样也不需要答案。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