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法官在人身损害中调解原告百分百分责?急急急,求大佬帮忙解答?
事情经过:父亲在工地工作受伤,在楼下推小推车等楼上吊篮下来的时候,被高空掉下的钢管砸伤,当时有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而且工地现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并且我们在一审的庭审中对方律师也承认了我父亲有佩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
但在最后一次庭审过后调解过程中,法官好几次告知我百分百要分责,律师当时也告诉我,我父亲不存在过错不需要划分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劝我调解,由于相信法官和律师,法官多次告知我要分责,他们也多次建议我说调解,多拿不如现拿
但事后我越想越不对劲,我认为我父亲在工作中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为什么法官跟我说百分百分责,我也问过好几个律师都说无过错不担责
作为受害者我没有得到我的合法权益,根据我这边计算的赔偿金额大概为29万,最后调解只调了20万,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投诉那位法官吗?现在的状况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申请再审推翻原来的调解书?
像这种情况会不会存在法官收了别个的好处,或者为了自己的业绩不顾当事人的利益,威逼利诱当事人调解结案,这样就不能再上诉降低改判几率
现在主要想解决的问题是:
1 ,我父亲是否需要承担过错?(上面有详细经过)
2 ,现在有什么办法能够申请再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是为你好,你不知道执行有多难,并不是判了钱就到手,一分拿不到都很常见。而且20万差距没那么大,跟百分百责任完全不挂钩。再说,钱都收了,调解书签了,回头告法官,是你不地道
所谓调解,就是双方各退一步。既然退一步就要从百分百无责,到多少担点。你们不愿意可以选择不同意调解,让法官直接判,没有人会逼你。
其实我觉得法官是为你们好,多拿不如现拿的意思,就是调解的话一般对方会在短时间内付清赔偿款,判决的话可能金额上会多些,但是被告如果不积极履行,你方还要再申请强制执行,要是对方就是不想给转移财产什么的,你们也会很麻烦,也就是会有拿不到或拿不全赔偿款的可能。
你们要是不同意调解当时直接说就好,干嘛扭扭捏捏同意了等到调解书生效了觉得法官不公自己亏了,再想著再审?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也给别人找麻烦。
你自己觉得没有过错,不一定就没有过错,这种侵权案子,成年人对自身损害的发生多少都有责任,每个人都有保障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但是工伤赔偿的话,有没有过错即便是违章作业都是全赔偿的,
如果你不同意调解方案就让法院判决,判决下来你不服可以上诉,该不该负责任要看更细致的行业从业安全注意规定等。
没有,一调终局。
如果不是撤诉而是通过调解结案,对于调解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针对调解书进行再审事由审查
一、虽然黑暗,但不能由此推测法官得了好处。
二、法官调解很正常也很正当。
因为: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所以,即使你投诉,也没有用!
除非案件事实没有查清。
而且,工伤案件是必调的。
三、你可以不接受调解结果或者不调解,让法官判!
只是时间上可能长点!
四、案件具体情况不明,无法判断法官是否有偏向性。
五、计算的赔偿金额虽然有标准,但也是很主观的东西。
六、法官如此表态,至少说明法官的内心确信已经认为:20万元也是公平合理的。
调解的原则就是双方遵循自愿原则协商解决纠纷,不是按照归责比例严格赔偿的,调解书发生效力以后,是不能以同一事由再起诉的,也不能上诉。关于法官,你当初如果不想接受调解可以当场指出,法官也不会强迫调解的,如果当时自愿现在反悔那是没有办法的。
你可以好好问问你方律师,让他跟你讲讲坚持诉讼判决和调解到底哪个好一点,各有利弊的,律师肯定也想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