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皇帝即位时,中国可谓是内忧外患。内有太平天国。外有西方列强。

当时的经济其实就是千疮百孔,国库空空。当时为了剿匪的军饷和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赔款,最后只能用加税,劝捐,卖官,借债这几种办法。

1:加税。捐厘名目众多,有卡厘,盐捐,米捐,草捐,房捐等等,多种多样。根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湖北最多时全省有厘金局卡480多处,可以说遍地收费站。

除了对商业和不同产收税,田赋也有所增加。通过「随粮津贴」「按粮捐输」还有提前预征田税等等手段增加农民税负。

2:劝捐。通过各种方式鼓励人民捐助军饷。为了筹措军费,几乎在清军所驻的各个地方,都有劝捐行为。

3:卖官。这是中国封建王朝老传统。大致在乾隆年间,就有卖官的现象发生。但是咸丰时期为了扩大饷源,咸丰年间简化了手续,降低了价格。薄利多销。

4:借债。咸丰三年,山西陕西广东首先开始借捐。百姓捐钱以后政府发给执照,随后出具印票,以后分年返还。借捐数目多的,国家还会给与奖励。随后这种政策推广到全国。由于许多还款最后并没有兑现,借债也逐步变为一种劝捐了。

除去以上的方式外,清廷还缩减了官员的俸禄,印了大钱和纸钞来加大通货膨胀等等手段减轻自己的财政压力,但是厘金和劝捐,借债无疑是最大的三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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