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骚扰法官陈鸿斌被职务法庭改判罚薪200余万元,遭监察院声请再审后,打出回避牌奥步,接连对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职务法庭法官林恩山、蔡坤湖等人提出两件声请回避案,意图影响职务法庭再审合议庭的组成,达到拖延诉讼目的。

现年63岁的陈鸿斌,司法官训练所23期结业后,历任台北、苗栗等地方法院法官,调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当法官后,2012年11月起开始对陈姓女助理做出亲吻、牵小手、摸头发和爱的抱抱等逾矩的性骚扰行为,东窗事发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只建议对陈记警告,经司法院要求重查,才将陈改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

就在法官评鉴委员会展现魄力、于2015年5月16日建请免除陈鸿斌的法官职务,而且过了不到5个月,监察院就以8:1高票通过弹劾陈鸿斌,职务法庭也判处陈鸿斌免除法官职务、改调非法官职务。正当法界以为陈鸿斌性骚扰的恶行,就要借由职务法庭的判决,获得严惩,正义就要伸张的时候,没想到这时迟那时快,陈鸿斌抢先申请退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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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被陈鸿斌声请回避性骚扰案。(图片来源:苹果日报)

陈鸿斌利用免除他法官职务判决书送达前的空档,抢先申请以法官身分退休成功,此时司法院也不干示弱,等免职判决书送达后,立刻将陈免职;陈一点儿都不想惦惦吞下去,他声请再审、希望逆转胜。

令人跌破眼镜的是,新的职务法庭竟然准予陈鸿斌的性骚扰案再审,理由是先前判决陈免除法官职务的职务法庭成员之一的黄国忠(现为台北地院院长),担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厅长时,曾在时任司法院长赖浩敏核可下,发函要求重查陈的性骚扰案。新的职务法庭支持陈的主张,认定黄国忠未回避性骚扰案,而准予再审。

问题是黄国忠当时只是司法院内部单位的厅长,无权自行决定陈案应否重查,最后决定权仍在司法院长身上,因此新的职务法庭根本不应准予陈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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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团体到监察院前抗议职务法庭改判陈鸿斌罚薪并要求再审。(图片来源:苹果日报)

陈案准予再审的引信点燃后,接著就在今年3月8日发生被喻为「妇幼节之耻」、震惊全国的陈案翻案风波,陈竟从原先判决「免除法官职务、改调非法官职务」,改判罚薪200余万元!

民团接力召开记者会发出怒吼,律师公会也发布新闻稿,痛批职务法庭判案双重标准,监察院遂申请再审,不料陈小动作一堆,连打出两张回避牌,先要求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回避再审案,理由是石曾对外评论陈案,已构成回避事由;另外,陈也认为,最高法院法官林恩山和台北地院法官蔡坤湖都曾任陈案的职务法庭法官,对案情已有心证,也都不适任再审庭的法官。

法界人士指出,陈鸿斌一再阻挡职务法庭的再审合议庭组成,似乎显示他的心虚,如自认清白,就应再次接受职务法庭检验,何况既使石木钦等人回避本案,交由下届职务法庭法官审理本案,未来职务法庭的成员可能有不少女法官,陈也未必能占到便宜。(撰文:项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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