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市黄姓OL趁张姓女同事起立拿手机时,将办公椅抽走,张女顺势坐下却惨摔,导致下背挫伤、腰部挫伤、第5神经弓骨裂。张女事后提告,一审依犯过失伤害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黄姓OL赔25万和解,高雄高分院因此改判3月、缓刑2年。

高雄一名OL趁同事起身时抽走椅子,导致对方惨摔。(图/资料照)

2017年8月29日下午,张女及一群同事在公司开会,张女手机响了,另一名同事提醒她接电话,于是她起身在包包内翻找手机,较晚抵达会议室的黄女此时贸然抽走她的椅子,导致其重心不稳惨摔在地。

张女提告后,黄女承认在她跌倒前1、2分钟有拿走椅子,但会议室中当时有2张空椅,不确定是张女所坐的椅子;辩护律师称,黄女拿走椅子距离张女坐下还有一段时间,且会议室椅子并没有属于任何人,黄没有义务注意谁坐这张椅子,反而是张女应该注意身后有无椅子再坐下。

一审判决指出,黄疏于注意椅子还在张女身后,擅自移动可能导致跌倒,确实未尽注意义务,要负过失责任,判处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案经上诉,黄女愿赔偿25万,张女也当庭表达愿意原谅,法院因此改判3月徒刑,宣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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