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能感到的,甚至能思想的都只是现象?物自体提供现象,知识在就此止步?我们自身也是物自体吗?


物自体这个概念,要简单解释,非常简单。但是要从康德体系之中解释,就很难解释。

之所以难以解释,是因为人们总是把很多概念混在一起,比如说

物自体、先验对象X,先验主体X,本体等等。

这其实是四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又互相有交叉。

我尽可能把这些东西讲清楚,

首先我们要记住这个结论

知性对于它的一切先天原理,甚至对于它的一切概念,都只能做经验性的应用,但永远不能做一种先验的应用,这是一个一旦能够被确切地认识到就能看出重要后果的命题。

什么是经验性应用呢?就是这个范畴必须用在直观上,不能抛开直观独立地去设想一个对象,然后说这个对象有什么样的属性,给他添加一系列的先验谓词。比如说,我们会说,上帝是全知,全能和全善的。这就是一个先验谓词添加给我们根本无从经验的对象。这是不合法的。

那么,通过这个结论,我们可以推出说,我们不可能拥有关于先验对象(诸如上帝、灵魂和宇宙)的知识。注意康德所说的「知识」,知识在德语或者说在西方语境之中,是要具有确定性,否则只能是意见。而唯理论和黑格尔则认为,科学知识还不是知识(胡塞尔也这么认为),但是康德认为唯有科学知识,或经验知识才是知识。

但是,我们确实可以思维先验对象,比如说,人们设想上帝如何,这就是一种思维。但是这种思维不是知识。我们通过什么来思维对象呢?是通过范畴。当我们范畴没有直观,就是凭借著范畴来设想,那么就会走向形而上学,

然后,你设想上帝、灵魂或宇宙,这些东西也是一个被设想,或被给予的对象,是吧。这些对象,康德称之为本体或知性物(Noumena[本体])

注意,这些对象与物自体不是同等概念。

在我们的概念中就毕竟已经蕴涵著:我们要么按照后面一种性状把这同一些对象(即使我们并没有在这种性状中直观它们)仿佛与前面那种对象对立起来,把它们称做知性物(Noumena[本体]),要么对另外一些根本不是我们感官的客体、只是由知性当做对象来思维的可能之物也这样做。

这些知性物,在形式逻辑上来说是自洽的,就是他并不与形式逻辑相矛盾,但是他却没有直观。

而与本体或知性物(也就是知性不顾及直观,设想出来的对象),他是与现象(而非显像)相对立的。邓晓芒译本是没有区分这两个概念,简单称之为现象。

但是显像和现象是两个概念,显像指的是,尚未被范畴运用的那个状态(也就是知觉表象),而现象指的是被范畴运用过的产物(也就是经验对象)。

那么,这个知性物,是不是就完全没有意义呢?

康德认为,只要你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不是真实存在,那么它就具有消极的意义,也就是时刻告诉自己,知性是有限的。相当于这些东西构成了反面教材。

接下来在来解释先验对象X,

先验对象X和知性物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知性的产物,但是区别在于,知性物是有先验谓词的,是有各种知性添加给他的谓词。而先验对象X是没有的,他勿宁说仅仅表达了统觉的统一性,仅此而已。也就是说,先验对象X不是已经完成的对象,勿宁说只不过是一个半成品。

而黑格尔实际上就是从这里入手建立起他的哲学体系,注意黑格尔批判康德的物自体,实际上他是曲解了康德。他把先验对象X和物自体混淆起来,然后说康德的哲学有问题(有可能就是他故意的)。

先验主体X,就是统觉,或者说形式条件,表达的是一种综合统一的知性能力(而我们是不能直观或通过理智直观到先验的我的存在)。在这里,黑格尔又运用了这个概念建立起他的哲学。所以他的所有哲学全部建立在先验主体X和先验对象X,然后把两者混淆于物自体,于是装模作样批判康德哲学。

最后,那么什么是物自体呢?

与此相反,空间中显象的先验概念却是一个批判性的提醒:一般来说,在空间中被直观的任何东西都不是事物自身,空间也不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形式,相反,对象自身根本不为我们所知,而我们称为外部对象的东西,无非是我们感性的纯然表象,其形式就是空间,而其真正的相关物亦即物自身,由此却根本没有被认识,也不能被认识,但在经验中也从来不被追问。

物自体或自在之物,就是一个无法归约到经验之中的状态。

这个状态,是一个非常难以描述的概念,我们勿宁说只能通过佛教的遮诠的方式去说明。

但是我们根本就需要知道,物自体、先验对象X、先验主体X、知性物,这是四个概念,但是这四个概念又有某种交叉


不同动物的感官有差别,比如外界在不同动物的视觉中呈现出的样子就有差别。那么人类如何保证自己的全套感官接收到的表象与外在真实之物是一致的呢?即便是科学研究,也以感官接收外界信息为基础。借用一下康德的术语,那就是不同动物有对世界的不同的先验认识形式。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与其说人生活在客观真实的外在世界中,不如说人生活在人的全套感官等诸认识能力接收和打造的世界中。所谓的真实的外在世界,就是物自体。一般我们讲的世界,是现象界,是人的认识能力对物自体的认识产生的一个版本。

看起来像抬杠,不过,若要非常严格,那么确实应该对世界作一个物自体和现象的划分。


哈哈,疯子又来啦!

(哇。。。这么老的问题又被复活了?大家就这么喜欢物自体?那我就来哲普一把。。。2333)

康德的对物自体的描述在这里:

(英文版的,德文我不会。。。2333)

And we indeed, rightly considering objects of sense as mere appearances, confess thereby that they are based upon a thing in itself, though we know not this thing as it is in itself, but only know its appearances, the way in which our senses are affected by this unknown something.

看到了吗?

(物自体)thing in itself 是 (未知某物)unknown something。

所以就根本不在经验、不在可知的范围内。这好似一种「假设」,一种「信仰」。

所以就别老问:「既然物自体不可知,那么康德是怎么知道的?」,这种蠢问题。康德特么不知道,也没人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别试图用「经验」敲它,敲不动的啦~~~我老是看到一大群小白没事干就想敲它。。。就因为与马哲冲突是吗?。。。23333

吐槽完了,

来个通俗点儿的举例,方便大家看懂:

「物自体」就好比一颗有「无限层」的洋葱。

我们所能看到的最外面的一层洋葱叫:现象。

然后我们就开始剥洋葱,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每加深一步,洋葱就被剥掉一层。把已经被剥掉的部分装篮子里叫:经验。

但是洋葱的层数是无限的,无论剥下多少层,总有一个「最外层」,这个最外层依旧是「现象」,我们只能看到现象,而无法透过现象看到「更里面」。

无论怎么剥,该洋葱依然屹立不倒,这「洋葱」就叫物自体。

然后!重点来了哈!

已经剥掉的几层洋葱,我们就真的认识它们了吗?它们真的在经验的「篮子」里吗?

远远没有!

已经被剥掉的每层洋葱都可以「无限再分」,也就可以又看成「一颗新的洋葱」。

我们依然只能看到最外层的「现象」,那么把这个「洋葱」的范畴扩大到「宇宙」的所有事物的话,就意味著我们永远深陷「现象」,根本出不来。

我们永远无法触及事物的内核:物自体。

大概就这么个意思。。。

所以一大堆后人老是反对的原因,不是在「物自体」这个理论本身,而是在反对物自体所搭建的「桥梁」,通向「造物主」的桥梁。

因为再往深处追问一步,就必须祭出「造物主」。。。。。23333

比如这些问题:

「为什么物自体会存在?」

「物自体是怎样存在的呢?」

「它自己就那样了?凭啥?」

「那为什么它非得是这样,而不是那样?」

以上问题要么就不回答,想要强行回答的话就只能这样:

造物主使万物自在,所以万物自在。


谢谢。

物自体或自在自物就是刺激认识主体内外感官的外在对象,认识主体除了知道有物自体存在,就没有关于物自体的任何知识。用康德的话:「我们对于任何作为物自体的对象都不可能有知识。」

在康德看来,我自己也是物自体,康德认为:「我自己的存在不是现象(更不只是幻象)」而且我这个物自体和其它物自体一样,也是不能认识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明确的指出:「我关于我所认识的,不是如我所是的我,而仅仅是如我向我自己显现的我。」

康德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思想呢?可以看看康德关于知识产生的过程,物自体刺激我们的感官产生感觉,「通过我们被对象刺激的方式获得表象的能力(感受性)叫做感性。因此,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而且唯有感性才给我们提供直观;但直观通过知性被思维,从知性产生概念。」 也就是说我们开始于经验的知识,总是开始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物自体刺激我们的感官,这就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而康德将此定义为现象。「凡是根本不会在自在的客体本身找到、但却能在客体和主体的关系中找到,并与主体的表象不可分的东西,都是现象。」这样康德就将外在客体的自在自是和通过与我们感官相联系表现的外在之是完全割裂开了,而这个外在之是就是一种现象,所以康德认为我们不能认识物自体,即事物的自在自是,只能认识现象。

要理解自在自是和外在之是的关系,即物自体和现象之间的关系,就要学习黑格尔的辩证法。

供参考。


我们手里有一个鸡蛋,那么这个鸡蛋可以吃,可以孵化出小鸡,可以放在角落里让它发臭烂掉。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不同的现象呢?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认识这个鸡蛋。

现在就有一个基本问题,要进行认识,那就需要清楚到底是谁认识谁?

在这个鸡蛋的问题中,答案很明显,是「我们」认识鸡蛋。那么我们把「我们」称为主体,也叫做认识主体,把鸡蛋称为客体,也叫做认识对象。

因此要认识这个鸡蛋,我们就需要进一步认识这个认识主体「我们」,要不然都不知道谁在认识鸡蛋,岂不是很荒谬。

到了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和鸡蛋无关了,因为我们只有解决了认识主体「我们」,才能认识其他对象,包括鸡蛋。

现在已经明确的是,如果要认识,那就一定要有主体和客体的存在,即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存在。

现在如果一个「物」是认识主体,且我们还能对它认识更多,那么这个「物」就不是最终的认识主体,因为它还能够被认识。

以此类推,能够认识其他对象,而本身不能够被认识的就是最终的主体,那么我们称它为物自体。

一切存在在空间时间中的所有物,都存在相对应的规律,因此物自体必定不存在时间空间中。

在上面整个过程中临时被拉来作为认识主体的,现在都是作为物自体的对象被认识,他们都是客体,都是需要认识的对象,都是现象。

因此认识、知识止步于物自体,我们的身体却不是物自体,因为我们的身体需要被认识,且能够认识。

以上是读了叔本华的相关著作,有了对物自体的认识,康德的著作并没曾拜读过,可能以后会读,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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