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耳曼蛮夷跨入文明世界时,他们象大多数处境相似的民族一样,将部落组织直接变形为封建体系。国王、贵族与人民是酋长、长老和人民天然的政治后身。 简陋的文明不知道有不同于私人事务的公共事务,更不知有公共财政。「人君自食其邑」是封建欧洲的通则,能否从采邑取得租赋是领主与其封臣的私人契约关系,与其他人无关。各阶级老死不相往来,王国或采邑的事务是国王或领主的私人事务,与其他人无关。 不存在进步的概念,社会秩序把设想为永恒的,法律是全能上帝的意志和古老风俗的总结,立法者只能发现法律,不能制定法律。为了改变既有的社会秩序而制定新法,不仅是危险的创新,而且带有亵渎神明的味道。 各方发生冲突时,以战争、决斗、司法来裁决,三者的区别往往只在规模大小上,司法往往就是一种比较规范的决斗形式。司法不是凌驾于冲突各方之上的管理者,而是居于冲突各方之外的仲裁者。司法多元,冲突各方常常有选择不同司法体系的余地。不同司法体系常常会为了吸引顾客-当事人而优化法律和程序,能够经受时间考验的法律和程序会积累为成例这是习惯法的自发进化史。

战争、决斗或诉讼经常在领主与其封臣之间发生,任何司法体系的裁决都没有必然执行的强制力,往往以一方或各方挑起新的战争、决斗或诉讼为结局。因此战争、决斗和诉讼同样是封建西欧的自然状态,和平反而是特例,普遍和平通常是绝对主义国家消灭封建残余后,赐予臣民的礼物。因此法学家是教士之外最大的知识分子群体,其声势通常仅次于教士与贵族。

当封建体系没有预料和准备的新事务出现,不属于任何阶级的传统范围,超过封建体系能够负担的程度时,各阶级选出代表集会讨论如何分担费用,这就是为国会或等级会议。公共事务就是这样起源的,最主要的公共事务就是筹款。 当王室强大到能够不经各阶级协商同意,就武断地确定税负时,绝对主义(absolutism)----而不是带有东方色彩和贬义的专制主义(depotism),更不是后来带有群众运动色彩的独裁政体(autocracy或monocracy)诞生了。 当政府征税和用税必须经纳税者(可以是纳税各阶级或法人团体,不一定是纳税人)同意和管理时,自由或立宪政体(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诞生了。 近代前夜的英格兰是基督教欧洲承受罗马法革新最少,遗留封建遗俗最多,各阶级的诸特权与诸自由(Privileges and Liberties)保存得最完整的王国。在这个社会中,王室和贵族各有自己的特权;布尔乔亚有自己的城市宪章(Charter);劳工通过自己的行会(Guild)在市镇议会(Town Council)中占有席位;小农(copyholder)的土地权利载在官册(copy),受普通法的保护,而普通法除了上帝的意志和祖先的习俗不知有他。 阶级森严,尊卑判然,但没有一个凌驾于各阶级之上、外在于社会(Society)的强大政权,社会或者不如说诸社会(Societies)依据王国的法统(Legal Constituted Authority)和各阶级的法权(Legal Rights)自我治理。各阶级的利益诉求是以争夺法统、保卫法权的形式进行的,二者的基础都来自历史权利(Historical Rights)。各阶级并非不关心利益,但它们知道,有了诸特权与诸自由(Privileges and Liberties),面包和其他一切都会随之而来。国会是各阶级代表及各法人团体代表举行利益博弈的场所。国会就是自由,因为自由就是各阶级博弈的产物,立宪政体就是各阶级的力量平衡。立宪自由既是在封建自由留下的废墟上生长起来的,又是在封建自由的打下的地基上建立起来的。 自由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阶级社会以不平等为原则,但不平等的社会并不都是能够产生自由的阶级社会。在东方专制主义(depotism)社会中,尊卑和财富(不是财产或财产权property)的不平等远远超过阶级分明的封建社会,全能国家面对散沙社会,国家和社会界限森严,但社会各阶级的分野模糊混乱,没有明显的阶级意识,尤其没有封建欧洲能自我治理的阶级组织。可以说,这个社会有尊卑贫富,却没有作为诸特权与诸自由(Privileges and Liberties)主体的阶级,甚至连这两个词都只能在欧洲语言中才能读出原有的涵义。 在这个社会中,君主只是游民无产者中的幸运儿,不需要法统依据,可以通过赤裸暴力取得,离开赤裸暴力就会一无所有。贵族只是得宠官僚的荣誉称号,没有离开政权以后仍然可以分庭抗礼的独立阶级力量。城市只是乡镇中人口较多的,没有自治组织和宪章。平民群众更换身份就象更换衣服,因为没有严密的阶级组织可以保护并约束他。斗争不在有组织和法权的各阶级之间,而在原子化的个人之间;不为权利,而为生物学层面上(幸运儿的)富贵或(不幸者的)温饱。它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组织资源(包括阶级)极端匮乏。 这个社会早已越过它自己封建时期和绝对主义时期,进入文明的暮年。原本为了仲裁各阶级冲突而产生的国家,已经强大得超过了全社会所有阶级力量的总和。它早已折断了各阶级的骨骼,吞食了它们的血肉,把残骸化为原子化的个人,除了生物学层面上的血缘再也没有任何组织资源可以依靠,因为任何组织资源都可能是它的潜在威胁。在外部观察者的眼中,这个这个社会仿佛一头巨兽,却既没有骨骼,也没有分化的组织器官,全部由面目雷同的阿米巴以简单重叠的方式聚集而成。这个社会之所以没有瓦解为一群相互吞噬的阿米巴,要归功于最后的组织资源----专制国家的约束。专制国家是它最大的诅咒,也是唯一的救星。专制国家就是赤裸暴力将无政府状态禁锢在胆瓶中的最后一道符咒,也是社会丧失自我治理能力后延续残年的外部起搏器。想像先进精密的起搏器能使心脏强大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想像打倒起搏器能使心脏强大是一个更加严重的错误。一个在和平时期就离不开起搏器的民族肯定会在最轻微的压力下倒毙,不惜一切代价追求安宁是她最好的选择,争雄好胜是她最不应该做的事。 然而这个社会却享有一种奴役的平等,其程度往往超过有自由和法权的阶级社会。因为在没有法统和法权的地方,命运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预测性。末路王孙青衣行酒,里巷小儿干禄公卿,皆为司空见惯,不会受到阶级或任何社会规则的限制或保护,因为没有规则就是最大的规则。这种平等的代价之一,就是王侯将相无种,大位人人可欲,因此政权必须把全民视为假想敌,因而提前发明了20世纪独裁者自以为享受专利的许多镇压技术。而即使在最武断的绝对主义国家中,王侯将相以及镇压对象仅限于少数人,多数人享受轻蔑的宽容,政权所求于他们的,仅仅是金钱。如果说绝对主义(absolutism)为安全牺牲了自由,那么专制主义(depotism)就把安全和自由一起牺牲了。


地理上:分割独立、冒险、自由贸易、自主性比较大

政治上:历史上多是两极(宗教与皇权)或多极的时期


但是码上这两行字之后,我觉得我有必要查一下「自由」是什么?


气候因素,寒冷使人勇气增大


1,历史传统:西欧封建制度相当松散,

封建主自治力max。

打个比方,在某个传统的西欧封建国家,某皇帝被某男爵绿了。

(一般来说,皇帝——王——公爵——伯爵——男爵,各个环节可有可无,尤其是皇帝和王)

皇帝气的不行,通告直辖的公爵:那家伙是在你领地内吧?你他娘的给我押过来,老子干他一炮!

公爵表示无可奉告:他不是我的直辖封臣,更不是你的;管不了管不了。

皇帝很生气,直接罢黜公爵,直辖手底下的伯爵:那个男爵你直辖吧?给我押过来!

伯爵也表示无可奉告:他的确是我的封臣,但不是陛下的呀;我管得了他,你管不了。

皇帝勃然大怒,简直要唱《你还要我怎样》。

正当他要接著废掉伯爵时——

群臣不乐意了:蛤?陛下真是贵人,人家好端端管理自己的封地,人家自己没什么罪过,干嘛废来废去,一废一双?

于是皇帝只好唱「无可奈何花落去」。

而西欧戴绿帽,啊呸,自由的风气传播开来;这样的情况只有在法律比较成熟,或者暗杀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才有所改观。

再打个比方,在某个传统的中国封建王朝,某皇帝被某县令绿了。

皇帝勃然大怒,把县令拉过来满门抄斩,群臣拍手称快。

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西欧谚语

——————————

西欧封建制独立性很高,层层世袭;比如《大宪章》之类的民主成果,就是封建主,神父,市民等等逼国王逼出来的。

而这种独立性是来源于部落结构的;即使在当时的东欧,原始的部落国家里,也能见到这种独立性。

其实这一点就足够了。

2,地缘因素

其实这一点和上一点一样重要,甚至可以说是上一点的来源。

欧洲海岸线犬牙交错,这些大家都知道。

迦太基人,希腊人很早就能横渡地中海,闯荡江湖;水手肯定要敢于创新,敢于冒险;孩子们听老水手讲航海故事,自由之心可是怦怦直跳。

各自为政的小侯国,适于大航海的地形,再加上周围阿拉伯,维京,北非一圈兄弟,

甚至还包括心驰神往的,马可波罗仁兄口中的,缥缈大海间「黄金遍地,香料盈野」的中国,怎么看都应该自由些才合适吧。

3,历史背景,事件及人物

比如中世纪的欧洲,自始至终都有一种叫做「共和国」的国家。

而像是荷兰共和国之类的,可以说是异见人士和反动书籍的庇护所;什么小黄书,白皮书都能印。

这一点也很重要。——一大批进步人士,民主人士,就是在荷兰安身的;而数学专著啦,神学批评啦,好多书都是在荷兰首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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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小黄书?别想了,没什么流传下来的,天主教还讲究禁欲。

还有像是宗教改革:马丁路德等仁兄可是把天主教廷骂的一塌糊涂,说教皇体制就是辣鸡。

他们怎么办的呢?新教倡导个人解放,没有教廷机制,每个人都能独立研究圣经;这一点不得了,在中世纪的天主教,随便研究圣经,是要上刑轮的。

原本最禁锢思想的宗教终于也有了自由的一面。

(这也一定程度导致了有那么多英文的XXX网站)

还有刚才说的大宪章;而三级议会,权利法案之类的,也不是随随便便横空出世的。

还有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大家都知道,就不必赘述了。


所谓欧洲的自由思想,讲真没有什么界定。在希腊,政治自由(相对同时期)是最大的本质原因,进而的什么东西大部分是你愿我愿的争锋交火发展出希腊人那种常识一样的自由观念,这的确是独一无二的。以至于至今很多艺术家有所谓的希腊情节。不是说那些艺术哲学思想有多么超越现代,而是那种独一无二的理性和随性有机结合的自由不能替代。类似的原因,记住社会决定人而不是人决定社会,人的核心本质一定是社会性的,那么所谓「自由」的思想很大一部分是综合因素导致的政治自由造就的了。这个「自由」只是相对而言,实际欧洲人也不见得有资格说自由。希腊雅典人早灭绝了,一切后辈再如何文艺复兴,也只是发扬遗风罢了。遗风,和活著的东西不是一样的。中国一样,再如何的随性士子也只能是魏晋风骨追悼会。
你这个引号的意思是不是强调是欧洲的自由思想,而不是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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