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里面有半页文字(庞景仁译的158页、李秋玲译的102页),我看了两个多星期了,也没搞明白。

康德在那一页的中间说了一大堆前提性的东西,我没看明白,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他由此得出了一个疑问,大意是说,经验也许被理性的立法所支配吗?对此,他说他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展开研究。这段的意思,我能理解。

但其中他说,如果是什么什么样的人,他们是可以去研究这个问题的。他在这里所指的是什么人?这是我的第二个问题。


泻药,既然贴了原文,我就简单说一下。

  • 纠正

首先针对某答者做一个反驳吧:

1.说理智来源于经验的,不知道是谁的说法。

(1)如果是西方哲学,那么不好意思,应该不会这么说,至少我没见过。因为即便是极端的经验论者(例如休谟)他们也不会认为是经验产生了知性。另外,如果实在不能理解,我也谅解,毕竟基于中译本的译文、译词确实容易产生不当的理解——尤其是这本书的翻译应该还是在没有统一翻译的术语之前。因为这里的「理智」严格来说不是指我们一般的理智能力,而是特指(也就是后来统一的)「知性」。

(2)如果是自己脑补的觉得自己是理解了康德的,那么请先认真看个书。哪怕把图里这段话看完也行。如果不信,请认真读这句话:「自然界本身之不依存于现象或其源泉——感性,而只存在于感性对理智的关系中」。换言之,现象作为「自然界本身」的「显现」,自然界本身是不会依赖于现象的,相反,自然的法则是依赖于知性先天原则。这一点如果不能理解,你对康德的所有理解都是背离了康德的原意,因为这是基础性的起点,而康德的问题也在这里,至少这是其中之一。

2.康德是不会说理性来源于客观精神的,因为这样极其容易陷入到他所反对的对立面,也就是设立一个绝对自我。费希特之所以和康德会决裂,就在于费希特恢复了笛卡尔作为「我思」的实体——亦即费希特的「绝对自我」。

  • 答疑

其次,我不是很理解,这段话有什么地方是不懂的。这段话主要概述了两件事:1.简单知性为自然立法,2.相对详细陈述理性为自己立法。或者说,康德在这里说了一件事,亦即说清楚感性、知性、理性三者的关系。

以下译文,一般采用邓晓芒的译本(邓晓芒译,《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2016年重印),自己翻译的话没有很大的变化,只是细节上会有差别,但是在讲述中体现不出来,所以我就偷懒了。

一、你要知道几点,《纯粹理性批判》这本书,作为康德对「理性」的分析,根本上来说,三个层面都是属于广义的「知性」。这里面隐含著一个误解,就是「先验要素论」的第一部分「先验感性论」到底是属于知性还是属于理性?答案是:广义的知性。理由有二:

  • (1)先验要素论康德说了两个东西,时间、空间。虽然两者都是和感性杂多的被给与的质料直接联系的,但是两者不是属于感性的,这两者还是属于知性。因为感性杂多具有一个很明显的特性,就是感性杂多具有极端的主观性与流变性,根本不具有言说的可能。但是(在康德看来)这种主观性的东西怎么可能是时间与空间的本质,一旦时间只是我们主观性的认识体验,那么我们所有的时间最后都是个体性的,我们怎么还可以说出:「(我的手表显示)现在是2019年1月1日。」然后,对方回答:「哦,(我们现在)是2019年1月1日了呀。」
  • (2)从康德的文本出发,「时间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也不是附属于物的客观规定,因而不是抽掉物的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仍然还会留存下来的东西。」注意,「不是抽掉……一切主观的条件仍然还会留下来的东西」,因而时间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客观性,因为只能属于某种程度的形式。

知性和理性就不用说了,肯定是属于广义概念上的知性,或者说广义上的理性。

其次,这三个层面相互之间不能越界。「知性形式为自然立法」(也就是这里说的「理智」)、「理性形式为理性(狭义的知性+狭义的理性,亦即先验分析论里面的知性与先验辨证论里面的理性)立法」。

  • 首先说「知性形式为自然立法」。在知性为自然立法之前,先验的感性形式已经给感性杂多赋予了先验的形式,我们接受的所有杂多都已经是在时空的形式中被给与的,所以康德才会说「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开始的,它们却并不因此就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在我们的经验之中已经有了某种先天的成分,这种先天的成分是逻辑在先的,但是却要借助于感觉的刺激,我们才能把感性的感觉加工成表象。虽然我们就我们获取的经验来看,仿佛这一切都是来源于经验的,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先天性的某些能力或者说先天性的形式逻辑在先,那么一切的经验就其构成来看,都是主观的与流变的。这样的话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回应休谟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连做出「地球绕著太阳转」这样的至少是科学的结论都做不出来(因为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太阳东升西落,围绕著地球转)。
  • 其次,康德进一步说,既然「知性为自然立法」,那么经验是否是受理性的原则所支配——或者间接受理性支配?这就是这页内容的第二部分。康德在此没有回答。但是结果是不能。因为一旦理性可以直接支配经验,那么我们就相当于获得了理智直观,这是康德所不能接受的。(斜体部分与题主问题无关)这个问题很难在这里详细展开,因为这个问题算是康德留给后康德时代一个头疼的问题之一。康德在这里陷入了将意识自然化的客观主义立场,他混淆了自然与心理两者的问题。他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想要区分开来,但是这种区分无形间却加重了这种问题。我目前认为对这个问题处理的比较好的是胡塞尔、海德格尔和黑格尔。就康德的想法本身,胡塞尔是最接近康德的,或者说,他和康德一样都是对科学有奠基性想法的,所以他对康德的解决就康德本身的而言最合适。
  • 再次,理性对知性(这里翻译为「理智」)的支配表现在哪里?知性能处理的是有条件者,这个很好理解,我们看到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有限的显现者显现在我们面前,它们都是作为「这一个(Das)」而被给与我们。因而作为被给予者,它们永远是有限的。就知性本身而言,他无法从经验性的显现者中的得出任何的无条件者,但是理性赋予了知性这个可能。但是,人的思考能力有这一种冲动,它想要突破这种有限追求一种无限性。但是,「无限」作为一种无条件者,本身就不可能在经验中被给予,因为通过知性来看待无条件者的一些问题本身就表现为一种僭越,这时我们会陷入幻相。我以为我们用了我们的知性可以确定这些形而上学的问题,但是由于这些问题脱离了经验性被给与的帮助。因而根本上不可能具有任何真理性,它们导致的只有先验的辩证论。而这些先验辩证论就是以往的形而上学直接讨论的问题,

二、对你现有的可能理解做一个梳理,大致上是偏离了康德的文本。请允许我直接引用你的原文。

康德在那一页的中间说了一大堆前提性的东西,我没看明白,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他由此得出了一个疑问,大意是说,经验也许被理性的立法所支配吗?对此,他说他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展开研究。这段的意思,我能理解。

第一点,首先经验不可能被理性的立法所支配,哪怕是按照这个文本,经验也只会和「理智」相关联,而不是与理智直接相关。

你认真看这一句:

这些原则先天规定了自然界的秩序,或者说,先天规定了理智,这种理智是应该通过经验去寻找其法则的。这些理性原则虽然就经验来说似乎是构成性的、立法性的,但它们是纯粹出自理性的,而理性不能像理智那样被视为一个可能经验的原则。

这句话的意思见之前的「知性形式为自然立法」一段。

其次,经验是否与理性有关系,这个在这一页中是表现不出来的,顶多就是表现为康德以下的一个问句:

或者是否经验也间接为理性的立法所支配?

第二点,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偏向于「史」性质的问题。

但其中他说,如果是什么什么样的人,他们是可以去研究这个问题的。他在这里所指的是什么人?这是我的第二个问题。

这里针对的对象其实是像洛克、贝克莱、休谟这样著眼于人类理性本质问题的人。这里真的展开解释会很麻烦。首先,你要知道培根建立新科学对康德的影响。培根是参与了「古今之争」(也就是古希腊-罗马传统优秀还是不断进步的科学优秀这样的古今之争)的代表人物之一。由于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当时很多哲学家都认为只要人们可以正确的运用我们的理性、知性我们就可以建立超越以往的科学大厦。所以,康德把培根《伟大的复兴》的一段话作为自己《纯粹理性批判》的题辞。但是培根本人并没有对人类的理性能力做过一个系统的阐述。

但是培根之后的三个人做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贝克莱的《人类知识原理》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Know、休谟的《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与《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在中文里面,understanding翻译是「理解」、有时也翻译成「理智」、「知性」。尽是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但是原文很清楚,就是对understanding的研究。休谟的《人性论》根本上不是道德性的伦理学研究,里面当然有伦理学的成分,但是休谟的本意还是对understanding做出一个区分,来建立正确的科学。因为understanding在广义是是包括实践理性。结果他boom,炸了。所以,康德在这里的最后说,想要研究理性的这些人(其实就是指之前洛克、贝克莱、休谟为代表的以及之后可能有的人)认为,只要对人类的理性或者说知性进行正确的研究,那么根本上就可以建立起一门科学。这门科学不仅可以为自然科学奠基,而且可以为人类的道德行为奠基。为道德行为奠基这才是康德真正想要做或者说认为最重要的的事情。

其实康德想说的其实是建立一门理性心理学。按照中世纪传统,形而上学分为一般的形而上学与特殊的形而上学。而这其中包括了理性心理学、理性神学、理性宇宙论。但是,由于休谟、贝克莱这些人对理性心理学的摧毁,他对「理性心理学」也有一定的抵触,所以在《纯粹理性批判》里面康德对理性心理学是持有负面态度的。但是就他的目的与《纯粹理性批判》的做法,他做的事情其实和中世纪的理性心理学在目的上没有出入,差别在于他放弃了之前理性心理学的预设前提。(不过这种放弃是不彻底的。)


泻药。

我对康德思想还是停留在我个人主观的理解和认识上。

康德在提出他的先验哲学以前,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在认识论问题上还争论得不可交加,围绕著人类理智(逻辑演绎)的前提条件到底合不合法(靠不靠谱)而展开的,这个前提就是理性的形而上部分,或者逻辑演绎的形而上学。古典的形而上学基础是亚里士多德完成的,依靠的是因果关系建立的形式逻辑,因果关系就成为古典理性的基石。但是大卫.休谟又用理性的质疑触碰这块基石,就是著名的休谟诘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休谟认为,一切知识来自于经验,包括了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一种基于经验得到的主观联想。太阳晒,石头热,这两种现象是来自经验,因为相继出现,所以它可以被理智理解为普遍有效的因果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没有必然性。但是他也没有否定石头热的原因存在,而是认为把原因必然归到太阳晒是主观的经验联系,因为经验是靠不住的,因此得出因果关系也是靠不住的。这就动摇了古典形而上学基础,让它摇摇欲坠,但还不至于摧毁它。

回到这种时代背景下,康德所说的理性,就是古典形而上学的理性,包括了因果关系在内的人的认识能力和自然法则的统一理性,自然的理性是指形而上学的本体论证明中的形式逻辑中而来,也就是受第一因制约的普遍法则,它规定了客体在人的理智认识中的显像所遵循的原则,这个原则康德称之为纯粹理性,这个原则是以空间和时间为前提来进行感性直观的,所以,它是无条件的条件者,在它之上再没有其他前提条件了,康德称之为感性直观形式,数学是时间形式给出的非经验性综合命题,几何则来自于空间形式给出的综合命题。通过数学和几何来论证时间和空间的非经验性,所以它们是先天有效的知识存在于人的理性认识能力之中,故此人的纯粹理性包含感性直观(感知)和知性直观(思维)。无感性没有对象给予我们,无知性就没有对象被思维,两者的运用就是人理性对自然立法,立法的结果就是表象,俗称我们的知识,这个知识是自然界的现象,理性止步于此。这种知识是符合物自体本身所要呈现的样子,它遵循的自然法则,受自在之物所支配的。但是自在之物(本质属性)也许不是这样,人的理性无法越过现象去认识它,但并不能否定它的存在,所以,人们不能因此认为康德的哲学是主观唯心主义,而就事物的现象而言,它应该是客观的。这页文字所表达的正是此意。

以上是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

关键性的理解,对于理性和理智,康德是有自己的定义划分的。在古典哲学里,理性泛指逻辑的形而上学证明和形而下学的应用,前者进一步产生神学,数学和几何学,后者产生物理学和自然哲学。康德这里指的是前者,也就是理性的形而上学部分。自然法则就是这种理性原则,它为自然和人类的理智立法,这样,人的理智能够按照先天原则,也就是自然法则来认识自然现象。否则,我们的理智为知识对象立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理智和理性是无法统一在同一个形式中(时间和空间),这种认识就没有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也就是说,你看到的是牛,在我这里看到的是马,你算1+1=2我算的是3。那么自然法则的理性是如何运作的,康德就不展开了,他希望他的继任者,也就是你说的对此有追问的哲学老师进行的事业,他们不可能是休谟和贝克莱,而是康德的继任者,因为这种理性对他们而言不一定认可。

这是我的粗浅理解,恳请专业大咖批评指正。


前两天,一个叫」黑色笔记本」的之友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和他也有了两轮对话。今天不知为什么,最后的对话」内容已被删除」了,他前面的回答也找不到,幸亏当时复制了下来,打算仔细研究。尽管他最后嘲笑我是梅果宗通之类的,但我并不介意,可也无法回复给他了。今天试图与他联系,无果。于是我便私作主张,把他的最初的回答贴在这里,真的,这是一段很有水平的答复:

康德在这段话里区分了三个东西。

第一个是那些赋予sensible experiences以synthetic unity的所谓principles of understanding(中文好像是知性原则)。这些原则涉及的是sensibility与understanding的知识性关系,它们同时刻画了understanding这种官能的作用和界限。在康德的术语体系中,这类原则被称作constitutive principles。

第二是是这段话关注的核心,也就是从mere reason中诞生的那些principles。为什么说英文很好读懂?因为康德明确说了These principles seem to be constitutive,这些原则【看上去是】constitutive的,这意味著康德认为它们实质上并非如此。如果你看的是中文,几乎不可能注意到这个细节。

康德给这类principles做出了三个刻画:首先,它们首要涉及的并非experience/sensibility和understanding的关系,而是首要涉及understanding和pure reason的关系;其次,这些principles与metaphysics有关,而metaphysics在康德哲学的术语,它指的是对things in themselves的规定性的研究;最后,这些principles在间接的意义上仍然与experience相关,它们的功能是构造一个thoroughgoing unity从而使得possible experience真正成为一个具有复杂内部结构的system。这里指的显然是第一批判Transcendental Dialectic中对ideas of pure reason的非构成性功能的探讨。这里你只读Prolegomena是不够的,你需要读第一批判的「On the regulative use of the ideas of pure reason」一节(从B670开始)。

第三个是康德在这里提到的,或许构造一个将possible experience统一起来的system还不够,或许有的人还希望走得更远,去构造一个关于natural history的系统性结构。康德仅仅提了一下这个问题,但明确说了它超出这本书的限度,甚至已经超出了metaphysics的限度(因为metaphysics主要是由第二点中的principles构成的)。康德这里指出这个工作是有意义的,但他没有精力也没有篇幅去做这件事儿了。

上面这些解读基本不预设对康德哲学的理解。只要你读得懂英语,你就能做到在上面这段话中区分这三个东西。现在的知乎哲学版块已经变成了我的大型证据库,每一个问题都在证明不学英语的人学哲学只能学成民哲。


针对这两个问题,我谈谈自己的理解。

第一个问题是,康德的那一页讲了些什么东西?

康德这里的概念跟普通的概念有时候总会有差别,从不同的角度上理解会有不同的结果,如果不能把握它是从哪个角度来理解的,那么理解上怎么都不会通。

(1)这些先天原则规定了自然界的秩序,或者说,先天规定了理智。

我们用分解的方法。要理解这句话需要首先理解这句话里的「自然界的秩序」和「理智」。「自然界的秩序」如果是指如斯宾诺莎所说的神一样的东西,那么它是不能被决定和支配的,而这里的「自然界的秩序」被看作是被理性所决定的,那么我会认为它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上的观念,「自然的秩序」是受制于主观的一种概念。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纯粹的理性何以能够规定自然界的秩序。同样,这里的「理智」也需要这样理解。

(2)这种理智是应该通过经验去寻找其法则的。

这句话是对理智概念的理解。它应该通过经验去寻找其法则,说明理智往往跟经验相关,没有经验的辅助,理智不能称之为理智。简单的例子,一个人惹你怒了,旁人劝说道「你要理智一点」。理智总是在一种外在的刺激下显示出来,在一种经验的状态下显示出来。而当你听到这个劝解的时候,你才会去想我为什么不能怒,从而去找理由。

(3)这些理性原则虽然就经验来说似乎是构成性的、立法性的,但是它们是纯粹出自理性的,而理性不能象理智那样被视为一个可能经验的原则。

这句话里的「但是」一词表达出了矛盾的关系。一方面,理性原则看起来是立法性的,那么它就可能制约经验;但是同时理性不能被视为可能经验的原则。这样就出现了一种矛盾:理性原则和经验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理性原则会不会对经验产生影响。这个矛盾直接引起了下面作者的阐述。

第二个问题是,他在这里所指的是什么人?

这些句话里的人其实有两种,一种是「不只是希望在形而上学里的使用上去探索理性的性质的人」,另外一种是「希望在它把一般自然历史加以系统化的普遍原则中去研究理性的性质的人」。当然比较拗口,但是说的大概就是这两类人会比较关心上面提出的问题「是否经验也间接为理性的立法所支配?」。理解的难点在于为什么这些人会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我们从反方向理解第一种人,也比较好理解。如果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理解理性的性质,那么理性的原则可以不掺杂经验,独断任性。如此一来,理性原则和经验之间关系就会明确地表达出来,没有讨论的意义了。而如果不满足于这种说法,那么自然就要「进一步考虑」,正如下文所说。

我们可以从社会实践的层面来理解第二种人,一般自然历史加以系统化的过程是一种经验化的过程(简单的例子,如果没有勘测那么我们的知识体系还保留在太阳系有九大行星,现在我们的认识是太阳系有八大行星。换句话,没有一种经验上的考察,知识的系统化是不可能的。但是人们在研究的时候也同样不能缺乏理性。),当理性和经验同样都不能缺少的时候,它们以何种方式互动对于科学研究来说是一个需要搞清楚的问题,如果不搞清楚,那么科学的基础就会动摇,因此对于这些人来说,「是否经验也间接为理性的立法所支配?」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需要进一步考虑。

以上是对两个问题的解答,个人之见,仅供参考。


受制于汉字先天表达辞汇的匮乏,翻译都很有问题 ,看英文版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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