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10:33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喧腾一时的新生高架桥改善工程弊案,缠讼至今7年,检方当时指控前北市新工处长黄锡薰、前副处长章立言、前科长陈智盛等3人涉滥用职权,指示昭凌工程顾问员工李媺浮报预算,致市府损失3.3亿公帑,依贪污罪将4人起诉,高等法院今维持一审见解,认定并无浮编舞弊不法,仍判黄锡薰等4人全部无罪;检方可上诉。

此外,北市府前秘书长杨锡安等7人,检方侦结时以查无不法事证、只涉行政疏失为由,予不起诉。高检署指出,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三审。

全案源于921大地震后新生高耐震只剩4级,北市府为强化新生高,故委托昭凌工程顾问设计监照及编列预算,将「新生高架桥改善」、及「中山二桥拆除及新生高架桥北端引道」合并发包,但2007年11月完成招标后却五度流标。

台北地检署侦查后于100年1月起诉认定,黄锡薰等官员未依市场行情访价,浮编工程款,致使工信公司以最低标的18亿5660万元得标、昭凌公司额外获取设计与监造服务费1551万余元、北市府损失公帑3亿3711万元。

起诉指出,新生高架桥耐震能力原本只有4级,但为配合花卉博览会,列为花博重要交通运输动线,改善工程历经6度流标,黄锡薰要求陈智盛在编列第7次招标预算时,应以前次废标时厂商最低报价的19.5亿元为目标,陈智盛为达此目标,指示李媺依工信、长鸿、皇昌3家厂商投标单价的平均值,作为招标预算书的依据,还把长鸿等公司的投标资料交给李媺参考,以利她调价,并制作不实预算书。

新工处此标案承办人和股长发现李媺以不法手段调整预算,一度拒绝签核盖章,陈智盛呛两同仁「你们不肯盖,我自己盖」,会计室仍不愿盖章,章立言得知后,为达成黄锡薰交办要尽速发包的任务,以利考绩与升迁,出面沟通,最后由会计室加注意见后,勉强签核过关。

检方虽查无黄锡薰等官员收受厂商利益的对价关系,但认为其滥用职权,浮报预算,仍违反贪污条例「经办公用工程浮报价额罪」,为最轻本刑10年的重罪,并涉伪造文书,起诉4人,案经北院4年审理,认定黄4等人并无浮编舞弊不法,均判无罪。

  • 新生高架桥改善工程弊案缠讼7年,高等法院今维持一审见解,认定并无浮编舞弊不法,仍判黄锡薰等4人全部无罪;检方可上诉。(资料照)

    新生高架桥改善工程弊案缠讼7年,高等法院今维持一审见解,认定并无浮编舞弊不法,仍判黄锡薰等4人全部无罪;检方可上诉。(资料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