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24日电)台北市政府前新工处长黄锡薰等4人被控在新生高架桥改善工程案中浮报工程款,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一审获判无罪。高院今天驳回检察官上诉,维持无罪判决。

台北地检署侦办新生高案,认定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前处长黄锡薰等人为求考绩及升迁,浮报工程款,导致市政府损失新台币3亿3711万余元,民国100年1月间依贪污等罪起诉黄锡薰、陈智盛、章立言及厂商李媺4人。

台北地方法院104年一审判决黄锡薰等4人无罪。案经上诉,高院今天仍判黄锡薰等4人无罪。(编辑:梁君棣)107082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