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20年03月11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有民众于自中国厦门返台入境后,未依规定于填写的居家检疫地点进行居家检疫,台北市政府卫生局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从重裁罚100万元。为避免个案在社区移动造成疫情扩散,目前已移至高雄集中检疫场所安置。

北市卫生局表示,该民众于3月9日自中国厦门返台,应于3月9~23日进行居家检疫,解除检疫日期为24日,但该民众自松山机场入境时,却不配合填写资料,机场检疫官立即协助其入住旅馆;经民政及警政人员10日亲访该民众入住的旅馆,确认其未入住,提送警政单位协寻后发现,该民众竟准备从高雄国际机场出境。

北市卫生局强调,该民众无视居家检疫规定、未依指定住所进行检疫事证明确,其行为已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第1项第4款规定,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从重裁处新台币100万元;北市卫生局已于11日开立裁处书,并将其移至高雄集中检疫场所安置,避免个案在社区移动造成疫情扩散。

据统计,至3月10日止,北市共已开罚70人。依情节轻重,违反居家检疫规定分别开罚1万元罚锾计有63人;5万元罚锾计有1人;7万元罚锾计有4人;100万元罚锾计有1人;而违反居家隔离规定遭开罚6万元罚锾则有1人。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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