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点认为,「七国之乱」爆发后,汉景帝为使吴楚等国没有反叛借口而腰斩了晁错,此说有一定道理,但其实并不全面,是故,笔者在回答题主问题之前,先要剖析下导致晁错之死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公元前154年,吴楚等七国发动叛乱,汉景帝误判形势,将晁错腰斩,使其成为了中央与诸侯王对抗的牺牲品,晁错忠心为主却最终被诛,还用了腰斩的酷刑,似乎冤枉至极,但若仔细分析,晁错的死当有另外的原因,需要进一步探索。

晁错与朝廷诸臣之间的矛盾深刻

晁错为太子家令时,以其高超的辩才深得当时还是太子的汉景帝信任,成为了刘启的智囊,在刘启即位后,晁错被任命为内史,「掌治京师」。

西汉时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变更基本程序是:先由丞相召集众大臣进行商议,再交给皇帝裁夺;决策形成后,交给有关部门执行、但「掌治京师」的晁错,本来没有更改过价法令的权力,但却多次不走程序,私自与汉景帝商议国家法令的变更。他这种擅权之举,无疑破坏了朝臣集议制度,如此至丞相于何地,至三公九卿又于何地?这种肆意破坏朝廷程序的人,有几个人待见的?如袁盎「素不好晁错,晁错所居坐,盎去,盎坐,错亦去,两人未尝同堂语。」

如此这般差的同事关系,如果削藩策没有引起七国之乱而能平和推行,那么晁错还能逍遥自在,可问题是引起了七国之乱,朝廷之上,这个时候哪个不想让这个家伙「死得其所」?是故,这是汉景帝诛晁错的第一个原因,不杀晁错,满朝诸公的口水都要把汉景帝淹了,到时候谁还能真心实意跟老板干活?

晁错提出的削藩策违背祖制

不要小看「祖制」这玩意的作用。汉高祖建立汉朝后,分封诸王,郡县与分封同存,其目的是以诸侯拱卫中央,以使得汉家天下长治久安,毕竟当时的社会环境如此,到了东汉时期也这样啊,「郡国」这个称呼可不是白来的,虽然郡长官不是王,但郡治几乎就等同一国的样子,毕竟人力资源有限,中央把控地方的能力在两汉时期还不足。

晁错作为第一个提出「削藩策」的人,其忠心自不待言,可问题是他的方案太激进了,他的方案不仅遭到了诸侯王的反对,朝廷诸公也反对,连他爹都认为不妥。可见当时「祖制」已经深入人心,没有舆论基础的支持,强行削藩,这是不行的,一旦出了岔子,势必被群起而攻之。

晁错应对七国叛乱不力

吴王叛乱后,其他诸侯王亦迅速响应,连东南少数民族也参加到反叛的行列中,一时间形势十分危急。

消息传到京城后,晁错却在竭力排除异己,上来就拿袁盎开刀,说人家袁盎曾经多次受吴王的钱财,为其打掩护,还说吴王不会反,如今反了,可见袁盎不干净,请治袁盎的罪。

司马迁就认为,晁错在关键时候应对不当,即「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仇,反以亡躯。」

晁错才进完言,人家袁盎就跟窦婴通气,向汉景帝进言斩杀晁错了。而之后的应对,几乎都是袁盎在出意见平叛。晁错在叛乱爆发后毫无作为,又得罪了所有大臣,成为了孤家寡人,汉景帝当时为了取得朝廷诸公的支持,哪怕再不忍,也只有牺牲掉这个诸位大臣眼中「人憎鬼厌」的晁错了。

综上,杀晁错,有使吴楚失去反叛借口的用意,但更多的是晁错在中央朝廷的种种作为。至于为什么腰斩?这也很好解释,毕竟晁错得罪的人太多了,除了汉景帝,大汉天下的朝廷里,就没有人跟他站在一起的,都在他对立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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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其实是冤死的,这个有公论,景帝也认同的,不过这不是本次问题的重点,不提。

至于为什么用腰斩,就不得不提汉朝的死刑执行方式。

秦朝时的死刑方式千奇百怪,比较多,很多都比较残忍,如车裂,即俗称的五马分尸,因为秦朝是法家治国,李斯也是法家的,所以很多酷刑。

到汉朝,儒家治国,虽然一开始是道家,但是不管是儒家还是道家,都相对温和,因此很多前朝的执行方式都废除了,死刑有四种方式:枭首、腰斩、弃市、磔。枭首就是砍头,腰斩不用解释了,弃市相当于绞刑(也就是吊死),磔读zhe,二声,比较残酷,就是先砍手脚,再掏空内脏,直至死亡,杀晁错后过几年景帝就废除了这个刑罚,改用弃市替代。因此汉朝大部分时间都是三个死刑方式。

再来说说每个方式的对象。

1.枭首。汉代仍沿用秦的枭首刑法,但枭首刑的使用并不多见,一般只用于谋反,起到震慑的作用。相对于腰斩,这个其实痛快多了,但为什么反过来,对情节更恶劣的人反而用痛快的方式呢,我还没有研究透,我猜当时的礼法观念与后来的有所不同,先秦比较重视头冠,孔子的弟子打仗的时候帽子歪了,要先把帽子戴好再打,结果还没有戴正就被敌人劈死了,这个应该是一个证据。因为时间隔的不远,先秦的思想仍然对秦汉有影响,所以虽然痛快,但是意义不一样,砍头更多的是精神意义。《汉书·彭越列传》记载有西汉的功臣武将彭越因谋反而受此刑。

2.腰斩。汉代的腰斩刑是主要的刑杀手段,《汉书》所载的晁错、吴章、赵广汉、霍禹等人均为受腰斩而死。这个在当时是相对普遍的,就像现在的枪毙、注射一样。

3.弃市。仍为汉代常见死刑刑法,和腰斩一样较常用,区别我没有查到,但是根据史料记载,区分两种受刑的人,我个人认为,政府官员用腰斩的多,老百姓用弃市的多。

4.磔刑。主要用于罪无可恕的犯罪行为以及谋反等。汉景帝于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改磔曰弃市」,《汉书》应劭注上说:"先此诸死刑皆磔于市,今改曰弃市,自非妖逆不得磔也。"可见汉代初年从汉高祖到汉景帝,磔刑还在使用,这是其一;其二,汉景帝虽然废除了磔刑,但对谋反谋逆之人仍可用磔刑来处决。因此,磔刑在汉代只可说是大大减少了,并没有从法律上根绝。

综上,第一种和第四种不适合,只有在弃市和腰斩中选,晁错是官员,按照惯例用腰斩,在当时很正常。只是因为后来的观念有改变,死刑慢慢的以砍头为主了,以后来的普遍做法来看才显得有点不近人情,但是在当时很正常。

一家之言,不喜勿喷。


汉景帝为了讨好诸侯,杀晁错也已够了,为什么还要用腰斩这样的酷刑?

这个问题是建立在汉景帝是被迫杀晁错的基础上,我感觉不是这样,景帝杀晁错杀的很坚决,没有拖泥带水,在这种情感的支配下,也就不会觉得腰斩晁错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了。

晁错死的冤不冤?冤!为什么冤,在此引用史记原文"邓公曰:吴王为反数十年矣,发怒削地,以诛错为名,其意非在错也。且臣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复言也!"

晁错该不该死?该死。

一、晁错不会做人;史记中言晁错「峭直刻深」,说晁错严厉、刚直、苛严、心狠。一个人沾染了上面一个词语,就不会讨人喜欢,晁错四个全占了,简直是让人反感了。所以,晁错的群众基础非常差,待到获罪时,没人为他求情。汉书言晁错,「锐于为国远虑,而不见身害。」

二、景帝的腹黑;提起文景,首先想到的是「文景之治」、是「无为而治」、是「黄老之说」,感觉好像圣主贤君都很正大光明,宽厚仁慈。其实景帝是一个非常腹黑心狠的君主,他明知道晁错罪名冤枉,依旧坚决地杀了。因为杀晁错,一来可以堵住七国的口,不给他们以继续作乱的口实,七个反王造反的口号就是「清君侧,诛晁错」,现在君侧老子自己清了,你们也该消停了。不消停就是真的造反,是师出无名了;二来晁错得罪的人太多了,特别是得罪了窦婴,景帝平叛还要靠窦婴呢!身边有个死敌晁错,窦婴是不会出死力平叛的。

晁错这类人,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觉得自己忠心耿耿,我晁错既然是一心为公的忠臣,那么谁反对我,谁就是误国误事的奸臣。他根本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哪怕是自己的父亲。感觉太史公的这段文字真的让人回味无穷——

错所更令三十章,诸侯皆諠哗疾晁错。错父闻之,从颍川来,谓错曰:"上初即位,公为政用事,侵削诸侯,别疏人骨肉,人口议多怨公者,何也?"晁错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错父曰:"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吾去公归矣!"遂饮药死,曰:"吾不忍见祸及吾身。"死十余日,吴楚七国果反,以诛错为名。及窦婴、袁盎进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


晁错被腰斩是因为触怒了汉景帝,晁错主张削藩,但削藩却引起了以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当时的吴国宰相袁盎在汉景帝面前说诛杀晁错就可以平息叛乱,但如果晁错和各位大臣和皇上鼎力合作平息叛乱,汉景帝也不会把他杀了,是因为在平叛期间晁错的所作所为激怒了皇帝,晁错没有系统的平叛策略,在火烧眉毛的时候,晁错却迟迟不发一言,这个时候晁错居然让景帝御驾亲征,汉景帝面露不悦,让我亲征,你却坐镇后方,祸是你惹出来你却畏敌,最后由于汉景帝出于对敌人的安抚,和自己的愤怒最后把晁错腰斩。


1 汉景帝杀晁错是为了平息诸侯王的借口。汉初为了有效的控制疆土实行了郡国制,导致了刘姓宗室诸王的壮大。汉景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进行了削藩但七王之乱的爆发使汉景帝不得不对诸王进行安抚。所以晁错必须有极重的罪名来表现汉景帝对诸王的诚意。

2 晁错当时已经是御史大夫了,但是晁错在升官过程中得罪了许多人,这些人大都属于实权派。

3晁错的政治主张是削藩,在当时的母系社会汉景帝的母亲居于崇高地位,和晁错的主张不同。

4七王之乱发生后晁错要求汉景帝亲征自己留守,并且想杀死皇帝的另一名信臣,这种做法削减了汉景帝的信任。

总而言之由于晁错不合适的削藩政策,导致了七王之乱的爆发,其余诸王的势力在观望中,晁错又应对不当失去了汉景帝的信任,反对者乘机落井下石,为了平息诸侯王的借口,晁错终于被汉景帝以当时比较严重的刑罚——腰斩处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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