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发现需要用「约定」这个词了?这有点靠谱了。

所谓「约定」其实就是「立法」。任何「公理」,其实都是一切事前的约定。但这些约定必须取得广泛的认同。

所谓自洽,只能在这些预先的约定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所谓的「自洽」。自然本身从来不会自己给你这个确定的东西,如果你设想要去自然中寻找这个确定的东西,那必然会永远都找不到,如果你不服气,要坚持去找那个不依赖人的立法性去找那个令你的理论自洽的东西,那你就真正的走上了一条黑暗的形而上学之路,并且这条路没头没尾。我也就可以把你称之为一个「地道的形而上学者」。


有时候自洽和理论封闭没什么区别。你越自洽就越封闭,就越脱离现实。

他关于物质的看法很经验主义,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建议,我只喜欢给别人提建议。因为我看到定义不明的物质,和莫名而有的各种对物质的论断,包括题主的「存在公理」,就认为这些观点都是莫名其妙地出现的。

我建议:先给出物质的定义,再给出和物质有关的性质,公理之类的描述。

定义产生的问题,将让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理论模型,建在虚空,不确定之上。定义中如果没有的内容,凭啥公理定理中就会有。


提醒一下 @杨学志 ,有关人们感觉经验的约定的观点,也就是说人们必须就每一样事物都必须先有约定才能沟通,否则都是胡说。我倒想问一下,怎么定义红色,在红色被定义出来以前,这种感觉必须符合哪一套标准,或者是以谁的红色标准为准?

我们知道,当我们受到红色光的刺激时,心里产生一种感觉印象,这种感觉被称为红色,也就是说,我们的感官系统必须先有红色感觉的标准(即概念)来对应光的刺激,否则,你我对红色的辨别都是各不相同的,你看到的红色在我心里或许显示的却是绿色。所以,红色感觉这种标准一定是先于经验而存在的,不然大家必然经验不一,并且红色标准一定不能改变,变了我们就无法分辨颜色的种属,所以,这种感觉标准,一定不是人约定的,也就是说不是人类自己把这种感觉标准放进自己的心里,而是先天就有的,此原理类比程序员编程的时候把人的概念(形象或照片)设定在机器人系统软体里,机器人才能懂什么才是人以至于它能把人和猴子分辨出来。

如果【一切知识皆来自经验】,知识岂不都是后天(个体的人定)的?那问题就来了,既然人不可能有先天知识,那你怎么知道我的红色标准和你的是相同的?换言之,你对红色感觉的概念和我是如何达成共识?没有心灵【概念】的自明性标准,也就是先天知识,大家岂不都是自说自话,跟胡说又有何分别?

如此可见,经验约定的公理或定义,必须建立在同一标准的先天知识基础上,否则,不可能约定俗成,更不可能进行信息交流。

所以,如果按照经验论【一切知识皆来自经验】 的认识原理,你会发现公理系统根本就无法存在。

综上所述,杨学志的认识论存在致命漏洞,它在逻辑上也是无法自洽的。


哦,只要自认自洽,怎么都行。

下一步,破掉建立的自洽。

下一步不是心里想,嘴巴说,越是深信不疑的自洽越和「我」紧密。

能自斩者有慧现


让我怎么说呢,哲学家。

我们是走在两条完全不同轨道上的人,我对于你那一套是完全无语的。

就像,你的话是基于你的认知而说的,同样,我也是基于我的认知而说。

所以让我实话实说的话,你的那一套思想,你的自以为的那一套思想,打个比喻,就是画蛇添足中的那些足。

你的杯子中已经盛满了水,你是再接受不外来的点滴的水的。

没办法,是你邀我回答问题的。

我只能实话实说,基于我的认知。


如果从逻辑学角度而言,是自洽的,因为集合不能越级比较的,在单一维度没什么问题,如果你要非较真,看看这几句话是不是你心中认为的真理。。。。。那。。。。恕我直言,不把符号和表达式列出来,我是不讨论的,谢谢


谢邀。

我只想请教杨大师一个问题: 「约定」何以可能?


我就一业余琢磨认知哲学和政治哲学的一般通过路人,别再邀请我看这种东西了,你问我我一律回答跳大神就是了,没办法才疏学浅


对不起能不能麻烦把需要检验的话都敲在一起,列个一二三四,这一堆截图一堆线我不是很确认我不太清楚这个问题到底在说什么。


谢邀!

自己说出来的想让他人接受的东西,必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说出来需要让别人能理解的,当然也是自己已经理解了的东西。

语言混乱,代表语言本身无法让他人理解。

无法让他人理解的言论就是自以为是的胡说八道。

正确的理论逻辑必定有可以探讨的余地,如果没有,说明那个理论本身非常的失败。

理论都不是空谈,涛涛不绝空洞狭隘的理论只能用来安慰自己脆弱的心而可自命不凡,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


约定的对象不应该是结论,而是逻辑系统的理论有效性范围。在被提前约定的一个逻辑系统中,其逻辑结论是前定性的,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根据这个前定性系统的逻辑原则推理出真观念。这种前定性、理论范围的约定,就是同一律问题,而这种结论才可能具有自洽性。

但是,在自然状态、现实世界中,前定性只是人思维趋向性而不是真实情况,大量未知还处于遮蔽状态。人类理念世界的完满只是摄取了真实世界中能够达到逻辑自洽的形而上学部分。如果把理念世界和真实世界放在天平上,真实世界永远大于理念世界。而之所以人的理念世界能够达到自洽,是因为真实世界能够被人认知的部分是一种分形结构。人的思维约定,就是在真实世界广袤疆域内划了一块自留地。

因此,我们面对的对象世界是一个复杂系统,而不是结构性的形而上学系统。前定性和无定性是交织在一起的。

人对事物的认识和实践行为,其结论的逻辑趋向性是逻辑平衡。数学恒等式、供给与需求、价值实现、分子结构、物理状态、三段式等,都属于广义上的平衡问题。复杂系统表现出一种惯性现象 ,平衡是惯性作用之后形成的特性,是一种恒定性。不具有这种特性的事物,是一种失存状态,所以存在状态也可理解为对失存状态的消解的结果。逻辑自洽问题,在哲学上,实际也是一个存在问题。


理论更需与自然自洽,规律自洽!


为什么这个问题不断有衍生?这些都是小号吗?


进去了没?不知道。肯定是没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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