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死刑也不再是重刑了,执行一下又何妨?

判处死刑不得复活才是重刑。


这明摆著是财路啊!!

反正也能复活,那就把一个人拆了,心肝肚子肺头啥的都拆出来,给需要器官移植的人装上。

啥?你说捐献者挂了??

没事儿!过几个钟头,biu的一下又是一条好汉!!

还可以再拆了当一次供体……


主要得看「复活」的代价。

如果是代价较低,比如花钱就能复活,那就和今天车辆擦碰一样,赔钱就完事儿。

如果是像游戏里无限命魂斗罗直接原地复活,不花钱,不失忆,不疼不痒……那肯定不是重罪,简单来说,甚至不算「杀人」。

但如果人命是「有限」资源,比如人一生能且只能复活三次,那么很可能依然是重罪,类似抢别人肾脏一样。

总之,是不是重罪,要看对对方,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大小来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杀人属于故意伤害罪里最严重的罪行。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的故意伤害。不论如何,杀人致死肯定有受害人重伤到致死的程度。

那么问题来了,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是不是重罪呢?那么更为严重的杀人罪是不是更严重的罪行呢?

哦,把人杀了,灵魂去投胎算不算复活呢?这还得感谢我杀了你让你年轻再活一次吧。这人不好杀,得加钱。


如果可以复活我觉得杀人的会很少,因为杀人有一部分是为了让他不在出现,可能都会是失踪和监禁。剩下一部分有的是意外,如果付的起代价可以考虑轻判。故意杀人、谋杀和虐杀不应该轻判,法律的目地是为了防止犯法和维护社会治安,如果因为可以复活就践踏生命社会秩序必将紊乱,不仅助长了杀人者的气焰也会使更多的人效仿,同时极大的刺激受害者与感同身受者的反抗,刺激阶级矛盾,法律如同虚设,国家和社会或早或晚的发生动荡。这种事的发生会极大的改变人的精神和思想,使有资源条件可以杀人之后复活的人,将在心里不再将杀人放在心里漠视他人的生命,甚至逐渐无视法律和国家将会逐渐的陷入疯狂。而那些没有能力只能接受可能被杀的人,一方面会逐渐的恐惧,发展下去可能会精神方面的崩溃,在生活中害怕与外界尤其是「人」的接触,随著这样的事情更多的发生而不加控制,这一部分人必将造成社会的混乱,随著时间的流逝也可能会出现对此麻木的人,这些人在没有收到直接的刺激或煽动时或许会继续著正常但没有生气的生活,一旦受到有心人的煽动,或是不满这些事的人的带动,或是有资源有实力者的利益诱惑,将成为他们的力量,世界将迎来大变!当然纯属个人瞎想,希望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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