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遵循传统的康德式的理解,将这两者视为仅有的两种推理方式,那么人类知识当然是来源于归纳推理,因为演绎推理不产生任何新知识,它的所有结论都是蕴含在大前提中的,而且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往往被认为是通过归纳推理得到的。如:

大前提:人都是有死的。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苏格拉底是有死的。

相对于「人都是有死的」,「苏格拉底是有死的」并没有提供任何新知,而且「人都是有死的」这一大前提,也不是通过逻辑演绎,而是通过经验归纳得到的。

不过在这里我更想提的是最佳解释推理,因为我认为在认知科学中,最佳解释推理(IBE)比归纳推理、演绎推理有更好的研究前景,它也是我本科毕设的主题,下面提供一个对IBE的简单介绍。

最佳解释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也叫溯因推理(Abduction Inference),它在19世纪由哲学家皮尔士(C. S. Peirce)提出和讨论,并在之后与归纳和演绎并列为科学中的三种基本的推理类型。与其余两种推理模型相比,它更强调对解释的关怀,并认为解释的导引在推理中有某种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我们不妨考虑下面的例子:

某天你在海滩上散步,在沙滩上发现了一副看起来很像丘吉尔头像的图案,它的确有可能——像普特南描述的那样——是由蚂蚁在沙滩上爬行形成的 。但一个更好的解释也许是有人故意在沙滩上画下了丘吉尔的头像,相较于蚂蚁爬行的痕迹,它提供了自然得多也简单得多的解释,也是我们最倾向于相信的一个结论。

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它的结论并不必然蕴含在前提之中,看到沙滩上的丘吉尔头像在逻辑上并不蕴含有人故意在沙滩上画下了他的头像。实际上,我们对于沙滩和丘吉尔头像的所有信息,都无法保证「有人故意在沙滩上画下了丘吉尔的头像」这一结论为真,甚至也不能保证这一结论可能(有一定的概率)为真。将我们引向这一结论的不是演绎推理,而是这样一个事实:有人故意在沙滩上画下了丘吉尔的头像,如果是真的,将最好地解释我们在沙滩上看到一切。

实际上,这也很可能是我们日常生活最常用到的推理模式。

在利普顿的《最佳说明的推理》中,举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即赛美尔怀斯对产褥热的研究过程,截图如下:

是不是跟「控制变数法」很像?但在这里的关键是,它既不像归纳推理一样容易盲目,也不会像演绎推理一样陷入贫乏。

最后还不得不提到一个重要的区分,即发现的语境(the context of discovery)和辩护的语境(the context of justification)。它强调构思(conceive)一个新理论的过程与对这个理论与相关经验证据之间关系的有效性(validation)的辩护有著不同的要求。一个新观念或新理论的发现,是一个直觉性的,非理性演绎的过程,它不能被适用于规范性的分析。而当我们谈论IBE时,都是在发现的语境下谈的,即科学家如何构思出一个新理论。因此IBE不要求逻辑上的保真,而且同在发现的语境中进行竞争时,它显然比归纳推理更具优势。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斯坦福哲学百科词条及其参考文献:

Abduction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康德说的是都有吧?而且是必须同时都有才行吧。

用先验范畴综合感性杂多嘛,归纳和演绎都是先天综合判断,都可以产生新知识。

数学、逻辑学、语言学大部分的知识是演绎的,归纳知识绝大部分又都依赖于这三者。
这个问题应该这么回答:唯理论:高贵的知识在我们的灵魂之中,我们回忆演绎就好了经验论:你凭啥这么BB,你那没有确定关系的都该烧了康德:你俩都挺有道理的,但是这事得这么看

维特根斯坦:说不明白就别BB了

分析哲学:首先,你定义一下什么叫BB旁观了一切的尼采表示:哲学死了黑格尔:是我先,明明是我先,终结哲学也好,讨论矛盾也好,明明是我先有人看再更新正经版的……

蟹腰。

两者。


both

知识是死的,这是归纳

人是活的,这就需要你去演绎。

而我们现有的知识是人类一代接著一代的不停的发展而形成的!


你的命题有误,人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归纳和演绎是一种思维的方法,这两种思维只能对实践获取的经验进行加工,本身不产生知识。可以理解为信息处理工具。

现说明一下归纳和演绎逻辑

从理性认识(概念、推理、判断)中推理方法的使用范围上来说:归纳和演绎是运用最广的推理方法。我们认识事物总是先从特殊事物开始,然后从特殊事物中找出共同属性,形成一般认识,然后由这一般认识去理解认识特殊事物。

在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中,就需要归纳,归纳是从许多个别或特殊的事物中抽出某种共同的东西,从而获取一般的知识。

例如:你大脑中树的概念,就是由许多树的共用特征归纳出来的,你可以将树画出来,但是自然界没有完全相同的这棵树,这是因为,归纳过程中只考虑共性,不考虑个性。

在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中,就需要演绎。如果不把某种一般性的知识应用于特殊的场合,就不能有知道地去认识特殊事物。[1]

归纳和演绎是矛盾的双方,简单来说是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没有归纳,演绎就没有前提,没有演绎,归纳的成果就只适用部分领域,认识的成果不会扩大。

归纳和演绎虽然是思维活动的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但是仅仅靠归纳和演绎是远远不够的。

为什么这样说。

先说归纳。[2]

归纳是从特殊的事物中归纳出共同的、经常出现的特点,但这些特点并不是事物的共同本质。比如通过对大量鸟的观察,我们可以归纳出鸟体表被覆羽毛。但是这个结论只是表面的现象,没有抓住本质。

即使归纳已经解除到了事物的本质,也不能帮助人们理解这个本质,只能「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例如在观察了蒸汽冲破壶盖的许多个别事例之后, 可以归纳出一个结论, 从热中可以得到机械运动。这个结论是接触到了事物的本质的,根据这样的认识人们甚至可以制造出蒸汽机来。可是为什么从热中可以得出机械运动呢?》即令我们观察了十万部蒸汽机,也不能回管这个问题。由于归纳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就可能导致其结论随时可能被推翻。如从前的动物学家从观察所及的现象中归纳出结论,鳃类是终身专门用鳃呼吸的动物,至于为什么角类只能用鳃呼吸? 他们也讲不出什么道理, 可是后来发现了用肺呼吸的鱼。

因此,仅靠归纳是得不出科学的结论的。

再说演绎。

一般说来,演绎中大前提为真,推理形式正确的情况下,其结论一定为真。如果演绎的前提是由归纳总结的(因为归纳的结论不确定),那么大前提就不一定为真了。

再者,即使前提为真,但是演绎的结论只能保证结果正确,但是如果不对新的事物作具体的研究,结论的应用范围还是极为有限的。

如:从「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的普遍前提中,推出「马克思列宁主义也适用于中国」。这个结论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这种认识上,却不去进一步对中国革命的特殊规律进行具体研究,能够得出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路线、方法等等来吗?

因而深刻的科学知识,需要归纳和演绎作为基础,但是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分析和综合的思维方法。至于它们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因为跟本问无关,就不说了。有兴趣请看参考书籍《唯物辩证法大纲》 by 李达 460页

参考

  1. ^唯物辩证法大纲 by 李达 458页
  2. ^唯物辩证法大纲 by 李达 460页


归纳加演绎。


这个问题已经被康德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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