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故的最终报告虽然还没有出来,但是事情基本上七七八八的明了。

责任的主体肯定在于超载。

众所周知,货车超载在国内绝对不是新闻,货车不超载才是新闻。

但是将近200吨的货车也实在是太过分了,不要命的超载。我以为中国的土木水平是世界独一档的,现在觉得好像离卡车制造的水平还是有差距。超载成这样车轴没断,桥不行了。

这种无知的不要命的超载行为实在是没什么好洗的,这次的事故主要责任肯定是定在货车这一方了。但我还是希望能够把这个问题挖的更深一点,把所有的责任顶给傻子司机不是我想看到的。

在这起事故中,整个行业制度的建立者,以及行业的监督者,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应该而易举的就把这个锅甩给司机完事了,整个行业,甚至其他行业都需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反思。

在国内,不仅仅是货运行业,许许多多行业都存在著相同的问题,可以说是一种中国特色吧,概括一下就是:

严苛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而本次的事故,不过是在这样体系下的一次必然的结果。我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拥护者,偶然和必然的对立统一观点——在这种制度体系下,类似的问题必然会发生,只是发生的时间早晚和发生在哪里的问题罢了。

一、严苛立法

我一直以来都认为,法规绝对不应该太严格。凡事都要有度,而不是越严格越好。政治正确的大旗举起来是光彩无比,但带来的问题同样很多。

越强的光下面,就有越深的影子。越严格的法律成就越大的权力,可能滋生更多的腐败。

5%,10%甚至20%,30%的人违规,你可以说是人员素质问题;如果是80%,90%,甚至99%的人违规,那绝对不是人员素质的问题,而是立法者、执法者的问题。

货运,就是这样一个行业。虽然我没有调查过,但是应该来说没超载过的货车司机,可能不到这个行业的2%吧,反正我工作这么多年一个没见过。

制定法律的人,往往只考虑自己的立场,不会考虑一个法律制度可能产生多大的社会影响。反正定的规则越严格,出了事背的锅越小。所以在制定制度的时候,根本不会care这个法规能不能适应社会现实,是不是能让绝大多数人遵守。

法规不被遵守就法规不被尊重,那就丧失了确保安全的意义。这难道不是立法者必须要考虑到的事情吗???可惜没人对这一点进行考核,没人会因为违法率过高并且无法降低而归咎于立法者。但实际上,他们真的不粘锅吗????

这是造成严刑峻法的根本原因。法规过于严苛,即便是普遍违法,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同时你的给监管造成很大负担,造成监管也必定难以那么严格,违法的成本相对于收益很低。

普遍违法就成了一个必然的结果。

二、普遍违法

你的法规根本就是过于严苛,即便是普遍违法,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给了普遍违法土壤

同时你的监管必定也不严格,违法的成本相对于收益很低。这让普遍违法成为必然。

普遍违法不仅仅造成严格的法规形同虚设,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保证安全的作用。还造成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影响——那就是让守法者无法生存。

货运行业就是这样的行业。

普遍超载的环境下,不超载是绝对生存不下去的。即便有些人道德品质高尚有非常强烈的守法愿望,也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况且,只要超载别超太多,除了冒点被交警抓的风险也没什么不是吗?

站著说话不腰疼的站在道德法律制高点指责超载的人一定不是养蚕人,把他们放在这个环境里,他们也是一样的。在网上大家都是圣人,放到现实中大家都一样。

而为什么绝大多数情况下社会还是稳定的,没有出什么大问题呢??因为虽然大家都是违法者,但毕竟大家都是专业人士,基本的行业素养还都是有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都还是知道超载可以,但总归要有个限度,太多了,必定会出现问题的。

而且所有的设计院都知道这种现象,在桥梁的设计中会加很高的安全系数,就是给这些超载司机留出安全余量。

但中国毕竟是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你不能指望每一个货车司机都具备这种判断能力,人性本贪,一次违章没事,就想试试更大的违章,桥的承载限度在哪里,我一个桥梁工程师都说不清楚,何况一个高中都没上过的火车司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当偶尔出现胆子大无常识的货车司机,又赶上比较抠的业主和设计院安全余量没有留那么大的时候,事故就发生了。

早晚会发生。

三、选择执法

这种体系下,对立法者和执法者都是极其有利的。

对于立法者,发生事故我可以完美的甩锅——我法律写在那了,标志贴好了,他们不遵守我也没办法对不对???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对于执法者,可以获得极大的权力。小时候在我们18线小城市,还没有八项规定,腐败现象是很普遍的。一个政府领导,如果是清水部门,哪怕你级别不低,家里也就是勉强小康的水平。而如果你是交警,哪怕你初中文化连正式编制都没有,也是吃香的喝辣的搞不清有多少钱。

这些权力都是哪里来的???就是这些法规。

当守法的成本极高的时候,执法者就拥有对每一个从业者的生杀大权。贿赂执法者就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这让法律失去了其作为法律的尊严,以及保证秩序的作用。只沦为了执法者手中的武器。

当你挥舞这个武器的时候,舆论会为你叫好。

当你藏起这个武器的时候,金钱在向你招手。

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

不要把所有责任推给超载的那一位司机,每一个超载的司机,每一个对超载行为放纵的立法者和执法者,都是造成本次悲剧的雪花,都不是无辜的。

真的希望,以这次关注度这么高的事故为契机,对行业的从立法到执法到守法,都能有一点正面的影响。

个人人微言轻,一点不成熟的建议,供大家讨论吧:

1、立法者必须对守法率负责。

不要谈什么「我的每一条根据都有原因、都有理由;都是教训、都有出处」。你的指令再有出处,放到社会里做不到,也是个屁。

立法者必须对守法率负责!!!!如果在和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变不了违法率高的现实,必须对其进行追责考核。不能随随便便立个法完事了

2、执法者必须对未被执法的违法行为负责。

不要讲什么人手不足之类的话,这种话去和立法者讲,不要和老百姓讲。

制定好的法规,就要有法规的尊严,要不就不要制定。

一小部分看到了就罚,一大部分假装看不见,这就叫选择性执法。法律可以放宽,但必须保证其得到执行的尊严。

3、从业者要加强学习

不要超载1吨没事就想2吨,超载10吨没事就想20吨。没有这个专业素质判断,就保险一点。多少钱能买回来自己的生命呢??没这个金刚钻还要揽瓷器活,那是真的蠢。


出事了再怎么说都是滞后的。

我们村有一条县道经过,经常有拉建材的大货车通过,修好的第二年路面就破碎翻浆了。后来翻修的时候,村支书叫施工队把一条横过公路的排水沟扒了改成盖板涵,盖板按设计路面承重设计定制。

然后就好玩了,超载车压断几次盖板后,世界清静了。


谢邀 借用一下我土建老师的答案


各位还准备干土木吗?

看著回答里的各种智慧答案,挺心酸的,这个桥翻了,那桥就一定有问题,设计有问题,施工有问题,建造有问题,什么?这个桥还获奖了?那制度也有问题。

可是,给人用的桥,让大象踩塌了,真的是建桥的人的问题吗?

有人说这样设计有问题,当然,这个设计确实有缺陷,而且现在已经不使用这种设计了。可是以前的必须报废吗?为什么用这种设计?那我问各位,是个人都知道木制房屋容易发生火灾,容易腐蚀,但古人为什么用?日本为什么用?

再者,获奖就能牵扯出制度问题?您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呢,给孩子用的玩具枪,你拿去给军人让他上战场?承重30吨你给他上300吨,塌了你怪制度?

土木的朋友们,心酸吗

反正心里很不是滋味的,哎,,,只怪我们撑不起地球

解答一个机智的小机灵鬼的问题,比如说你母亲骑在骆驼上面,骆驼没有被压倒,然后你母亲又背上了你,结果骆驼压倒了。

很简单的道理嘛,原因是你太聪明了,大脑太重。你总不能说,你母亲都能背的动你,骆驼竟然倒了,你母亲的力气比骆驼大吧?

更何况,按照这座桥的设计,你们应该是骑在骆驼一边,把骆驼掰倒了

再回答一位懂得常识比土木狗多的小机灵鬼

我们搬砖霍水泥的不懂这么多,领导让怎么建我们就怎么建,我们想在这建个飞机场,可领导不让啊。

而且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搬的国外的经验,桥底下放一个柱或者两个柱,还用得著搬国外经验?基建方面我们这么不自信吗?

命不好你可真说对了,命好谁学土木啊,学宇宙机多好啊

枪毙,通通枪毙,突突突突突突

当年不该设计一个支座的,设计一个支座的那人,建议抓起来突突了,期间建设过单支座的,也建议突突了,为民除害!

没错,当年为啥就不用双支座的吗!03年的中国那么富有,大家都买得起房,吃的起饭,上的起学,对不对,早就是发达国家了,政府钱多的花不完,为啥不用双支座呢,太奇怪了,还是那句话,设计和建造单支座的,必须突突了,以平民愤!

这段话不知道为什么我挺害怕的,文革时期的批斗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没有给她禁言,她的回答也确实是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哎,,,人民总是愚蠢的,真的有道理

我再次强调,我们就是搬砖活水泥的,没有义务提示风险,超载三倍需要提示风险???如果这样,岂不是世界上每个建筑都得给每个人发一份风险告知书?否则就是自私,黑暗,恐怖?而且,我听说这个桥已经有很多专业人士警告过了结果没人理睬

PS:我始终没有说过桥没有质量问题,不要最后桥真有问题,拿这个捶我,因为这根本不是同一个事

我看有些人在纠结管理部门的责任,是的,有责任,但是管理部门顶多撤职。可是我们这些搬砖活水泥的倒霉鬼呢?一旦扣了豆腐渣工程的帽子,就得进监狱,而且一辈子也进不了这行了,所以留点口德吧,事情不明确,别随便下结论


无锡市交通设计院澄清,导致跨桥垮塌的原因是由两辆运送钢卷的超载车引起的,这两辆车每辆载重在170吨左右,并且都在这座桥的最外侧车道行驶,由于瞬间载重过大,导致了跨桥垮塌的情况出现,但目前官方并没有发布跨桥因载重垮塌的具体细节。

10月11日早间,中设集团发布澄清公告称,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10月10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经公司自查,该桥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事项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关。

这件事情上主观意识会害死人的,工程师不像别的职业,错误舆论会送进大牢的,做工程的人每天为质量、安全、进度忙的一年到头不落家的太多了。不要一出问题就往建筑本身上推。像这种一出事官方马上回应的就是不怕查有担当的体现。

近些年中国工程尤其是路桥方面就是国家一块招牌一样的存在,出口级的技术和质量不要用十年前豆腐渣工程来做评价。现代工程师都要签订《工程师质量终生责任书》违规轻则倾家荡产十年有期重则牢底坐穿或死刑。没人敢在设计、施工、验收这种高压线上跳。贪腐我信,顶多就是预算或批款。质量上我个人坚信不会有直接导致垮塌的问题。(仅针对无锡312事件)

回到事件本身,先说说两辆170吨超载车什么概念,加起来340吨!99坦克50多吨,相当于近7辆坦克在桥上行驶,而且是叠罗汉的走。单墩桥梁限重30吨,这种桥上限120吨单车随便跑,多车要保持100-200米车距分散重量,而且是两辆超重300%多的车 还要是要靠最右行驶,压强集中在最右边,就形成了跷跷板原理,超重是垮塌主要原因。说单墩桥设计不合理那要看情况,城里二环三环高架那么多,每天堵个车随随便便五六百吨是常事。只能说晚上桥面车辆少没有其他车压住另一边,重量不均匀。超重就是超重,严重违规就是违规,这个没得洗好吧。不要说弱势群体问题,如果桥梁掉下来成渣子了那就是工程问题,一个都跑不了。

黑纸白字明文规定,随处可见的严禁超载超速,可有些人就喜欢挑战临界点。有些人是对自己的路桥没信心出事绝对是工程问题。有些人是对自己路桥太有信心,超个3倍觉得问题不大。货车十个有九个是超载,还有一个是空车返程。不超载不赚钱。你以为警察抓不到?随便拦一辆起步黑烟的过个地磅八成跑不脱。

交管严了有些人就阴阳怪气的说交警有指标了,吃人血馒头了,不查你了出了事又要让交管背锅??有些网友要正确树立自己三观。做错了就是错了,罚你是法,没抓到你是你皮。像无锡超重这种逃过了监管皮一下很开心,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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