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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打法的话,建议提高视角,想想那些永远年轻的生命,想想那些从未富足的人生,垂眸众生,进可以走浪漫主义情怀,退可以悲悯众生。

猥琐一点的话,可以将从未遇到转化为从未得到。不过有偷换概念和概念对冲的风险。

防守阵线的话,刀法好的可以试试区分「遗憾」和「后悔」。

整体来说,构建语境最重要,站在评委的角度,如果能跳出情情爱爱,我会高看一眼。


对于这种明显缺乏主语,却又可以随便解释的辩题,我一向喜欢问一些奇妙的问题。

而我又是学文艺美学专业的博士,对语焉不详的东西很感兴趣。

比如这个题目,我就可以解释为「(你)从未遇到(我)」更遗憾,还是「(你)得到又失去(我)」更遗憾。

这里稍微讲一下文本细读辩论法和读者意图辩论法——前者陈铭喜欢用,后者詹青云喜欢用——文本细读就是典型的拿捏文字的微妙关系,比如陈铭在奇葩说的「他真的很努力是不是一句好话」,基本可以认定为一穿四;读者意图辩论法,就是不用考虑所谓「出题人」的意图,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构筑辩题,比如詹青云的「大麻辩」,那场就是典型的「鸡同鸭讲」的巅峰。

如果我们琢磨前者,就会发现「得到」和「遇到」是不同的——遇到指的是交逢,也就是未必能得到,也可能擦肩而过;得到则是一种明显的「占有」关系(详情可参考 享乐的六个范式 这篇英文论文,梳理了拉康教学中的核心概念will:《享乐的六个范式》译文ⅤI ),即已经不再是「平等对话」。被得到物变成了「客体」,发起得到的物变成了「主体」。

如果我们琢磨后者,就可以找到一些明显的文本——虽然在日本轻小说里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但我并不准备援引——我想说的是《水果篮子》里草摩红叶对本田透讲述的,他母亲的记忆被去掉的故事。这里很有意思的是,从语义学的角度上看,(一个主体)从未遇到(另一个主体)根本没办法谈什么遗憾,其他答案里提到什么「追求的东西」,在波德里亚看来,你追求「幻象」也算是「遇到」。那么再仔细一想,前者的场景是一个第三方,即旁观者认为这两个「主体」从未遇到更加遗憾,而不是当事人。而得到又失去的场景就不仅仅是第三方,还有当事人了——所谓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你所谓的蜜糖(而且不是真正的,是旁观到的),他人怕是为之砒霜。

这就好像某个辩题说道——是走出世界的楚门更可悲还是留在世界的楚门更可悲——合著楚门怎么做都是可悲的?那就很想问了,楚门到底应该怎么选择,才不可悲呢?我们聊天的时候,说,出题人仿佛《楚门世界》里的圣基督父亲,先预设楚门就是可悲的,然后让他在诸多可悲里面选一个,这个题目的辩手就像「没觉醒」的楚门,反衬出出题人的愚昧无知,真是讽刺呀。

实际上贵辩论圈的抽签立场,就是典型的「得到又失去」——在辩论之前,你得到了这个持方,你为这个你不一定支持的持方辩论,辩论赛结束了,你失去了这个持方。不是吗?


hhh我来抖个机灵。

当年这是我们辩论队纳新面试新生的一道题之一,有个新生选了得到又失去更遗憾。

他水平其实一般,属于那种并不是我们特别想要但又觉得可以进第二轮面试的情况。我就突发奇想然后问他,请问如果你现在大概率不能通过后天的第二轮面试,是不是你在你看来我这一轮面试都不要给你过会比较好?

然后他哑住了,之后这事传开了。

然后我就被哪一届小孩认为很凶很能怼人

可把我委屈坏了23333

PS:这个问题你在自由辩改改,改成不能赢的下一轮比赛什么的可能也可以用来问对面,他的论证出的关键点在于,承认了拥有过这一过程的关键意义。当然如果对方的论比较完善,对于这个点应该是做了攻防的。看情况用吧2333


不说别的地方,知乎上问这个辩题的都千千万了。

伸手之前请先自己努努力吧。


为了使讨论更有意义,先讲两个前提

1.我们今天讨论的对象,不管是从未遇到的还是得到又失去的,都应该是我追求的东西,不能是疾病之类的,因为如果是我不喜欢的东西,二者都不遗憾,谁都不能论证成功。

2.人们对于一件事的看法其实是不断变动的,你刚跟你女朋友分手,不遗憾,你觉得她真的很过分,分了几个月之后,你很遗憾,因为你才感觉到她对你多重要,一年之后呢,你又不遗憾了,因为你明白了你们注定不可能走到最后。所以我们如果我们讨论某个时刻是否遗憾的话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会改变,所以要想让讨论变得有意义,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要站在整个人生视角去讨论遗憾

前提讲清楚,论就很简单了

当我们站在整个人生视角上去看,得到又失去根本就没有什么遗憾可言,因为根本什么东西可以永久的保留下去,不管年轻时多么海誓山盟,在日复一日的油盐酱醋中总会逐渐转化为亲情,和亲人感情再深,父母也终将老去,儿女也终将去组建他们自己的家庭。

所以人生的意义不是害怕失去所以什么都不要做,而在于去努力追求自己向往的事物,即使他们必将消逝,可是没有关系,因为我追求的不是让它属于我一生,在人生的某些阶段,我拥有它,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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