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把自由的可能性建立在物自体上,认为自由可以在物自体的领域中发生一种原因性,在现象中产生结果,由此调和第三组二律背反。

但把「原因性」赋予物自体,是否是知性范畴的第二次超验运用?还是说,关于自由的这种看法,真的只能作为一种设想(A540,「理知的品格必须......按照经验性的品格来设想」),而当作一种信念来看待?如何认识,或解释这一点?


仅仅根据你引用的汉译回复:

问:康德把自由建立在物自体上

答:事 things 物 in 的自体=红楼梦 themselves自体=曹雪芹的内心,当然有写作《红楼梦》的自由,但在当时,能不能公开发行原文,不一定有自由?

问:是否是因果范畴的第二次误用?

答:康德范畴12,主要讲1&>0&<2 = 人1个&>曹雪芹&<2 是否有自由?根据我的理解,您觉得这么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会误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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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二律背反,愚以为,更多是误译康德哲学的原意,您可以暂时放下那些疑问,等弄清了康德范畴12所表示的逻辑学原理,那些问题也是可以消解的。


再补充:我觉得 @哲学为何p开头 的回答很棒,比我啰嗦半天、文不对题的回答强太多。请参考。

补充:

1、康德是「不可知论」的,自由或价值的根基在于超验地盘,这是一种「可能性」的假设。到了这个程度——形而上学的终极问题,是不可知和不可言说的,所以有一种说法,维特根斯坦是对康德的直接继承,只不过他穿上了分析哲学的马甲。

2、休谟怀疑在经验世界的部分交给了科学,而价值的部分根本没办法解决。以因果性来将价值根基假设于超验世界,只是自我论证,类似于维根说的,「不可言说与保持沉默」。

3、但是形而上学是一种本能,属于人这一智慧生物的自发主动和必然被动的基本属性。人之为人,不就是被逼著、又自愿地折腾反思吗?

4、我以前认为,因果性、自由、决定论,其实就是同一个东西,它们只是在语言中变换了场景而已。现在我还有一点这样的想法,但是不如以前确定了。关键,我的水平不够,没法系统论证这一想法。

5、我之前还有过一个不成熟的思考,如果黑格尔是真理,那么自由—决定论—因果,就是一个人类价值根基的正反合的对立统一。

6、所以,我对马克思另眼相看,因为他抓住了「异化」这一概念,我仿佛在异化中看到了人的自我矛盾的创造和自缚。一切在异化中演化,人就是会异化的那种动物。

7、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的经济考察,以及文明历史演化矛盾中,已经清楚说明了这种异化的存在。

8、我觉得这一切后形而上学的创造,在黑格尔的「主奴说」里已经萌芽。尼采和马克思把它放到了不同的语境展开。

9、最后,我肤浅的认为,人从来没有,也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圈子,这个圈子就是——人自己。而这个圈子在苏柏亚时就已经画好了,笛卡尔只是把这个圈子挑明了。一切哲学问题都是在思考和理解圈内、圈边缘到底咋回事;以及假象一个圈外,并试图说明圈内外的关系。


我只懂这么多,里面的细节有疑问,我们可以再探讨探讨。大过年的没带白纸,画的有点乱,还难看,将就点 。

C框架的保证,分为C为相—上帝,C为能力—人。漏掉的。


泻药。

因为物自体不可被认知,所以人所认知的世界,是其通过我们的感官投射到我们大脑中的投影,而非其本身。

所以,意识对物质的认知,最终是由意识来决定的。即,意识决定如何认知物质。而不可被人的意识所转移的物自体,不可被认知。

因此,人对世界进行认知所形成的知识,既不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物的投影与物的自身之间没有同一性),也不是完全由人的意识所赋予的(一切事物皆有自性)。

这样就得出:人在对世界认知之前,就一定先具有了某些先验的感性与知性能力。作为人类天赋具有的构建理性的能力。

但是这些先验的感性与知性只是构建理性系统的「能力」,而非每个具体人的理性系统的起点。即,人天生就具有构建理性的能力,但不是天生就具有理性。

理性的起点在后天凝结。受先天禀赋的局限,被后天环境所决定。分为公理与信仰。

公理与信仰的相同点是,二者对于理性系统都具有超越性。即,人之所以相信它们,不是因为理性认知了它们,而是因为相信它们,理性才能在它们的基础上构建。二者都是不来自于理性,却构建了理性的相信。

公理对于理性系统的超越性可以参考哥德尔不完备定理,信仰的超越性可以参考康德的二律背反。

而公理与信仰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共识性,后者具有背反性。所以公理是统一的,而信仰是自由的。

信仰的自由是指:每个人对自己的信仰负责。

各种相互背反的信仰体系共存于世的原因,本质上就是人类的有限理性无法认知物自体。

而一个人信仰的凝结,必然会破除在这个人的理性系统内的二律悖反,取一律,而弃一律。

但这仅仅是在一个具体人的理性系统内,放到整个人类的认知体系内,二律悖反依然存在。有人取了这一律,有人取了那一律。从个人来看,每个人都相信自己相信的是正确的。但是从全人类来看,这些相互背反的信仰体系是无法在理性之内判定对错的。因此,信仰必然是自由的,每个人自己对自己的信仰负责。因为这本来就是超越了理性认知能力的相信,没有这种相信,理性无法构建,所以这种相信不是非理性。你总要先信点什么,才能据此开始思考或者怀疑。

如果将公理视作知识的起点,那么信仰就是智慧的开端。统一的共识是人类社会结构的粘结剂,自由的信仰是人类个体多样性的保障。


那岂不是能够认识物自体了?


楼主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但提的不够准确,并非自由为何建立在物自体上,而是,为何作为物自体的自由理念,能成为任何经验事物的原因?范畴如何可能运用在作为物自体的自由理念上呢?

首先:自由分为先验的自由和实践的自由。先验自由是实践自由的根据, 而实践自由是「一种独立于感性冲动的强迫的自己规定自己的能力」(《纯粹理性批判》)。现在我们公认(其实是康德的独断)的是,有理性的人心中有道德律,是一个「纯粹理性的事实」(《实践理性批判》)。那么,这个道德律之所以能成为客观现实的,是因为它是「出自(实践)自由的原因性的一条法则」。实践自由能作为道德律的原因性的理由是,它不是为了认识对象,而是为了规定一般对象上的原因性,也就是在实践的意图上运用这个「原因概念」本身。

但最重要的问题是,实践自由成为道德律的原因,是否真的运用了因果范畴?我们知道,因果律范畴运用时的图型是「时间中的相继」。我想问,从实践自由到道德法则,其中运用到「相继性」,「内感官」或「时间」吗?没有的。因为道德法则意识到实践自由,这是理知的原因性,不是思辨理性里的因果范畴,所以上文才说「不是为了认识对象」。在人的思维中没有时间,换句话说,思维本身不是经验的,只是我们可以按照「经验性的品格去设想」。因此,这种「原因性」指的并不是知性原理的因果范畴,这种从果到因的所指不是知识性的,而是实践性的。


不算误用吧,虽然康德说物自体不可知,但对于物自体的存在本身,康德从未有过质疑。对于康德来说,物自体存在但又不可知,而仅凭这种本质上的不可知便能为自由的存在提供出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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