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无红绿灯无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两辆摩托车都是直行的情况下,发生碰撞,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上图是双方车辆进入交叉路口的状况

这个图就是两车相撞的位置

想问问黄色摩托车都越过中线并即将驶离交叉路口了,这个时候右方突然出来车辆摩托车,刹车不及导致相撞,这种情况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道交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前提下,谁没走最右侧车道就是谁的问题。


我要是没记错,无指示灯路口,均直行通过路口的车辆,礼让左侧车辆,用你的图来说应该是绿色车辆让黄色车辆。


让右侧车辆先行,黄色让绿色,碰上了一般来说黄色车责任大一点。


如果两条道路级别相同,一般是平等责任,但是要考虑到超速问题,如果一条是主干道,另一条是小路,小路让行主干道。


让右原则。


十字路口,在没有指示灯的情况下,让右侧一手先行,图中黄车应该让绿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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