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事故中,我直行与对面左转车辆发生事故,我们下车查看情况后拍照记录并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对方左转车辆驾驶人叫来另外一个人来到现场后,他本人驾驶另一辆车辆离开现场。交警来到现场后他才回来。请问这种情况算逃逸吗? 我跟现场交警反馈过这样的情况,但交警认定这不算逃逸 (交警队给我回复说这样算逃逸情况)而且定责对方主责,我副责这样合理吗?


我来答题了。

题主有两个问题,一是关于事故责任划分。

先说结果,我认为转弯车辆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据题主提供的证据)。

理由:转弯车让直行车。

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至于为何给了次要责任。猜一下:发生事故时题主有接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其实不必纠结了,我估计题主都过了复核期了,保险搞完就行了,消消气。

第二个问题:关于逃逸。

先说我的观点:对方驾驶人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说理论:构成逃逸的要件是主客观统一。

主观方面:驾驶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发生了事故,且故意离开事故现场。

客观方面: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补充一下:如果事故中有伤者的话,还要加上为了逃避救助义务)。

题主案例中,主观方面满足。客观方面经过推论不满足。推理说一下:事故发生后双方下车拍照做了记录,应该有近距离对话,再加上交警来了他随之而来,可以排除酒驾。那么我们就想知道他为什么离开现场,大概率是有急事暂时离开。

其实这个客观方面是很复杂的,教大家一个简单有效(非专业,纯从普通人角度)的判断方法:看对方离开事故现场的目的和时间。

所以对本案例,目的是什么我们不知道,但是时间对不上,要逃逸一般不会很快回来处理。

关于逃逸问题,我想过段时间结合案例写一个专题。

最后我想说几句真心话:两年前答了一个,收获了一万多赞和一千多关注。后来有点懒了,近来一两个月又随意答了一下,陆陆续续又有不少知友关注,目前已经超过2000多知友关注我了。我一想衷心的感谢大家,二我从此会多答,用我作为一名事故组交警的专业知识和事故处理经验来为大家答疑解惑。另外,我准备换个名字,这个名字太水了。


第一,不是逃逸事故。第二,主次责任也可能是合理的。过路口也要确保安全。


明明你是无责方…对方不构成肇事逃逸…


这个情况如果对方强调不知道,也就是驶离现场最为依据对方全部责任,保险赔偿。


逃逸一般有主观逃避的行为,如果对方没有主观逃避,并且在警察到来以后主动回来,基本上算不上逃逸,另外,他逃逸与否和你并没有关系,即使逃逸也是另案处理,所以,修好车让对方付钱就完了,想让人家多赔基本上没细


算不算逃逸不清楚,不过根据视屏,你肯定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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