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万能的知乎:事情是这样的,本人男,未婚,前年家中出钱买了栋房子,因为我是二套房,当时首付不够,就写了女朋友一个人的名字(已订婚),之后也是我一直在还月供。现在问题来了,婚期将至,女朋友要跟我分手,请问这种情况下,那套还未正式交房的房产怎么处理?是不是全成她的了?补充:首付我父母的汇款票据都还在。法盲加傻逼一个,求勿喷。


题主大可不必担心。此种行为属于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当结婚这个条件不能成就时,该赠与合同就无效了。要求返还即可。
谢邀。

根据描述,该房产仍可主张属于男方。注意:并不是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所有权就是其所有。当然,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只要能证明,钱是你或者你家出的,且以结婚为目的的,那应该是可以主张产权归男方的。而且我喜欢你的自我评价。加油!


应该是有你各种付款证据的前提下,这套房子要的回来的
提供汇款票据和月供房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即可。该房与女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你们的聊天记录还是支付凭证,还有你们月供的依据,一般来说你们从来没有涉及到借款,欠款之类的,那么这个房子还是你的,而你提供的细节太少了,如果你需要更多帮助,你可以向当地律师咨询,这个问题相对好解决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