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萌新常见问题。

先给我的看法:不要碰诡辩。诡辩不符合辩论要求。使用诡辩弊大于利。

从诡辩这个词的定义入手,不那么掉书袋、通俗的讲,所谓诡辩,就是故意把黑的说成白的,错的说成对的。

就冲这一点,诡辩已经基本和扯淡挂边了。

在一个正常的比赛里,有著正常的对手和正常的评委,张嘴说诡辩这件事,风险都是很大的。事实上,诡辩常用的比如偷换概念(以偏概全、词义含混)、制造伪证等方法,通过正常的攻防手段,对方会轻松破解,或者一旦破解己方马上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用正道就能论证持方,何苦玩这些歪门邪道?

尤其要注意,诡辩是故意颠倒是非黑白,这个主观上搅混水的特点,其实是非常不道德的,对辩论赛自身的伤害非常大。无论是对方还是评委还是观众,大家要听到的是坦诚交锋,没人愿意来听你搅混水,对不对?搅混水的辩论赛,听多了毫无营养,且让人反胃。

还要警惕一种说法,就是诡辩无所谓,甚至诡辩挺好的。毕竟「存在即合理」。这种说法,最直接的伤害,是把刚入门的小辩手带到一条钻牛角尖上的不归路上去。本来,辩论赛要大家去了解社会现实,了解科学规律,结果诡辩直接消解了这层意义,小辩手只会在辞汇层面颠过来倒过去,玩多了毫无营养,且让人反胃。

我觉得,小辩手不要试图碰诡辩。毕竟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设计再多的、再好的诡辩,你在场上还是根本撑不住对面的一套质询。即便死鸭子嘴硬,撑住了场子,你心还是会虚的。

迷途知返吧。


1、旗帜鲜明地反对诡辩,因为诡辩破坏了「辩论的根本目的:加深对辩题及其背后道理的讨论和理解(如果能更进一步最好:在这种更深的层面建立共识和行动)」。简单说就是:当你觉得对方在诡辩时,你会根本不再愿意和对方讨论下去——将心比心,如果你这样做了,对方肯定也一样。任何以「阻断辩论」为指向(或效果)的辩论技巧必然不容于辩论。

2、必须理解【是不是「诡辩」,这个问题目前并没有形成严格的定义】

「白马非马」是诡辩吗?从常识看,是。但如果意识到这是「名家」用以说明「语词」与「概念」不一致的示例,那就不但不是诡辩而且是精妙之辩。

「偷换概念」是诡辩吗?从定义看,是。但如果看看上面的例子,我们应该意识到「我对这个概念的解读」和「对方对这个概念的解读」也许天生就不一样,那么以谁的解读为准?谁又在诡辩?

混淆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假言判断通过否定前件来否定后件,这些「违反逻辑规则」的操作算诡辩吗?你确定对方真的不是逻辑学没学好,以至于无意间犯下了错误——而你又恰好水平不高,无力指出对方的错误,以至于只能愤愤地骂对方一句「诡辩」? =P

3、所以,在操作中,如果要树起「禁止诡辩」「诡辩是错的」这种大旗,必须先公示「【我们认为】什么是诡辩」。

这种公示可以由主办方做出,比如明确判准:如果某方混淆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则即使对方没能指出,评委也应扣分(以减少比赛把有限时间耗费在指出这种低级错误上)。再比如明确辩题涵义:我们讨论「大麻是否应该合法化」指的是具有成瘾性的娱乐型大麻,而不是纺织业里的工业大麻。

当然,这种公示也可以由评委自己给出,但一来必须赛前明确告知参赛辩手,二来必须给辩手「拒绝此人评判这场比赛」的权利。


就说一个诡辩常用的「白马非马」举例好了。

「白马非马」为代表的诡辩是有典型逻辑漏洞的

是 在中国汉语有两个意思

第一个是包含,比如说 葡萄是水果

第二个是全等,比如说 土豆是洋芋

而你说 白马是马,用的是属于,他转变成了全等,让你的内涵变了,而字没有变。

而他的非马,辩驳的是 不是全等,所以他也是对的

可是大家又不傻,怎么会被这个东西懵过去?


首先如果把辩论看作是竞技而非教学的话

使不使用诡辩是参赛者的自由,毕竟没有人能精确的定义,只要符合某些标准这就是诡辩。

也并不是所有诡辩都一定会在时间有限的辩场上被看透。

但是使用诡辩就要承受诡辩带来的风险。

毕竟诡辩要用的话主要是用于填充逻辑主线或前提背景的。一旦被识破,基本满盘皆输,整场被对方按在地上摩擦。


有没有人先告诉我,啥叫诡辩?

我唯一能想到搭到一点儿边的诡辩的例子也可能就是春秋战国时期那个著名的「白马非马」了,可问题在于,人家也是一步步论证的呀,论证出来的东西,怎么能叫诡辩呢

说到底,诡辩,不过是「啊呀我觉得你说的不对,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反驳你」的辩论小白或者新人用的类似于法律概念中的「兜底条款」,对方辩友你太欺负人了,你居然欺负我逻辑不好?!欺负我文化水平低听不懂你拿佛学禅宗立的论?!欺负我太乖巧不知道找矛盾?!

所以真的,真正摸爬滚打过的辩手表示,世上并无「诡辩」一说,如果有,那叫瞎bb,对方瞎搞,你发现了对方在瞎搞,岂不美哉,这比赛你稳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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