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日前表示,父母同为就业保险被保险人,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同时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可以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劳动部日前表示,父母同为就业保险被保险人,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同时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可以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图: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资料照片)

为考量因育婴留职停薪的劳工的需求,劳动部日前表示,父母同为就业保险被保险人,抚育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依《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同时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可以同时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劳动部表示,现行《就业保险法》规定,父母同为被保险人,应分别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不能同时为之。但考量育有2名以上未满3岁子女的父母,可能无法由其中1人单独在家中兼顾照顾责任,故函释放宽父母如有亲自照顾的需求,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同时办理育婴留职停薪者,同期间可分别以不同子女的名义,向劳工保险局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举例来说,育有「龙凤胎」子女的父母均为被保险人,同时于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办理育婴留职停薪1年。前半年期间,父亲可先以儿子的名义请领6个月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母亲以女儿的名义请领6个月津贴;后半年期间,父亲以女儿的名义请领6个月津贴,母亲以儿子的名义请领6个月,父母在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可各别请领12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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