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乌日快炒店砍人。(图/翻摄自快炒店脸书)

▲赖男与友人在快炒店小酌,竟情绪失控持刀砍人,警方3小时内就逮人送办。(图/翻摄自快炒店脸书)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经营早午餐店的赖姓男子与范姓、吴姓友人10日晚间聚会饮酒,赖因酒后情绪失控,竟回家持西瓜刀折返砍人,造成范右大腿、吴虎口撕裂伤,赖惊觉伤人后拔腿就跑,但不到3小时内就遭警逮,赖也坦承犯行,因2名伤者不愿提告,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赖送办。

据了解,50岁赖男与范、吴是居住同个村庄,彼此相识,10日赖从早上就开始饮酒,下午4点多赖到乌日区五光路上某快炒店继续喝酒,遇到前来用餐的范、吴,3人便一同小酌聊天。

未料,赖几杯黄汤下肚,忆起范过去曾开他玩笑,虽「说者无意」但「听者有心」,赖越想越愤怒,竟走回家拿了一把西瓜刀返回店内挥舞咆哮,吴见状上前想夺刀,却遭砍伤造成虎口近10公分的伤口,另范闪躲不及,右大腿有10多公分的撕裂伤,赖惊觉伤人后转身逃跑,店家见状立即报案。

警到场先协助伤者送医,所幸范、吴2人经救治后并无大碍,随后派出5名警力在周围搜索赖踪迹,最后在赖住家中逮到人;警方初查,本案为饮酒后引发的持刀伤人,虽2名伤者不愿提出告诉,但警方依社维法将赖送办,并借此吁民,使用暴力无法解决问题,有纠纷应寻正当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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