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Lebesgue 积分的定义和简单性质
Definition 6.1 令 为一测度空间,若 是一个非负的可测简单函数,定义 的 Lebesgue 积分如下:
(式 6.1)定义中如果 而 , 我们规定 。若 是非负可测函数,那么我们定义 的 Lebesgue 积分为: (式 6.2)定义中 为可测简单函数。
若 是可测(实函数),令 , 。这里我们要求 至少有一个是有限的,定义: 最后,若 是复值函数,且 , 我们定义:注意简单函数 会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如: 。不难看出 的定义不受影响,即,若 , 则 。(注:可以令 来证明)
若 是一个简单函数,那么我们还需要验证定义中的 (式 6.1) 跟 (式 6.2) 是为吻合的 (注:很容易可以确认他们是吻合的)
我们经常作这个简写: 。当非常明确是哪个测度被用于 Lebesgue 积分是,我们也会简写积分为 。有时候也会把积分写成 或 。
当我们把 对于 Lebesgue 测度 做积分时,我们一般就简写: , 同时定义: 。这就无缝衔接到微积分惯用的写法了。
列举一些简单函数 Lebesgue 积分的性质,令 为非负可测简单函数,记 ; 下面所涉及的所有集合均是属于 的。由定义可得:
(1)
(2) (3) (4) (5) 注:我们有时候还会记集合 , 其中 为简单函数。Definition 6.2 我们称 是可积的 (integrable),或者称 -可积,若 是可测的且 。把 称为在集合 上是 -可积的;有时候记作
Proposition 6.3 以下是关于一般函数 Lebesgue 积分的一些简单性质:
(1) 若 是实值可测函数, , 且 ; 那么 (2) 若 是可测、实值、可积的函数,且 ; 那么(3) 若 是可积的;那么
(4) 若 , 且 是可积的;那么 (5) 若 , 则 (6) 若 , 则证:我们选一些来证明。
(3) 这个结论不光对全空间的积分成立,对任意集合 上的积分也成立。首先证明 是非负实值函数、 是非负实数的情况:若 , 显然成立。我们可以设 。若 是一个非负可测简单函数,且 ,那么 也是一个非负可测简单函数,且 。于是有 Lebesgue 积分定义 (sup), ,这就是说 是 的一个上界。同时由积分定义可知 是 的最小上界 (supremum); 故: 而另一方面,若 , 那么 ; 于是 。所以 是 的一个上界,而 是 的最小上界,故 。综上,我们有 。我们可以用类似 +/- 分解来证明对一般的实值函数 跟实数 ,这个等式也成立。最后复数就是分解成实部跟虚部,也能证明等式成立。(4) 首先对于简单函数: , 故 。于是对于 , 。对于一般实值函数,分解成 。对于复值函数,分解成 。(5) 注意到注:(2) 中若把条件放宽到 , 结论仍然成立。
(6) 令 在处了零测集 以外的地方都相等。由 (4) 跟 (5) 可得:
Proposition 6.4 若 是可积的;那么
证:首先考虑 为实值函数。因为 ,我们有 ; 同时 ,于是 。把这两个不等式合起来就是我们的结论。
当 是复值函数时, 也是一个复数。若这个复数为0,那么不等式自然成立。若不为0,那么我们把积分写成 。那么 。从上面的复值函数的 Lebesgue积分定义可知 , 又因为 , 我们有: , 证毕。注: 表示取复数的实部, 表示取复数的虚部。
注:当 为实值函数时,Proposition 6.4 中取等号,当且仅当 或 。
Corollary 6.5 设 , 为非负可测函数, 。令 , 那么 且
证:由 Proposition 6.3 (1) 可得
最后注意,到目前为止,对于一般的函数,我们还没有证明 Lebesgue 积分的线性性,即: 。 我们会在后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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