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害,创伤,悲伤,阴影。(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小洁幼稚园遭性侵后,被父亲威胁不得张扬否则就会被丢掉。(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患有轻度智能障碍的13岁女童小洁(化名),在就读幼稚园时遭到父亲2度性侵,直到106年5月与祖母看电视新闻时,恰巧播报到性侵犯从澎湖脱逃搭船来台的新闻,小洁听到祖母提醒「看到那个人,一定要喊救命」后,想到过往遭性侵情事,恰巧在场社工察觉异状细心询问,小玉才以画图方式将遭性侵时的环境及2人性征画出,新北地院认定画中内容具相当真实性,依照对未满14岁且有精神障碍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10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狼父在99年至100年6月间,在小洁还在就读幼稚园大班时,就对她伸出狼爪性侵,去年4月间,狼父又再度性侵得逞,之后还以「说出去就丢掉你」恐吓,威胁小洁不得对外张扬。

后来狼父因涉嫌对母亲家暴,小洁祖母声请保护令期间,社工前往探视,恰巧当时一名在澎湖执行保护管束的假释性侵犯萧国昌(55岁),在破坏电子脚镣后,从澎湖搭船到嘉义布袋后不知去向,澎湖地检署发布通缉引起全台恐慌;祖母提醒「看到那个人一定要喊救命!」小节想到过往遭性侵经历,表情突阴沉不定,一旁社工发现后细心询问,小洁竟突然痛哭说出遭狼父性侵的秘密,社会立即协助安置并报案。

不料狼父到案后却全盘否认,新北地院开庭时认为,依照小洁画出出事发时遭性侵的环境与2人性征等,具有相当真实性,小洁至今仍有情绪不稳、哭泣等创伤反应,且其陈述遭性侵过程始终一致,认定狼父犯行属实,判他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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