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20年01月31日讯】中华民国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今天宣布,黄姓女子在通讯软体LINE群组内,散播“金门有人中瞭”等武汉肺炎疫情不实讯息,地检署侦查终结,予以缓起诉处分,并罚款新台币10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地检署上午召开记者会,主任检察官吴文城表示,金门县到现在为止并无新武汉肺炎的确诊病例,但29日晚上8时左右,金门县警察局获报有人以通讯软体散播已有病例的不实讯息,造成民众恐慌;警方在检察官指挥下积极搜证,循线查获贴文者是住在金门的黄姓女子,县卫生局派员到场提供资料厘清后,昨天移送侦办。

吴文城表示,经检察官讯问,认被告黄女触犯传染病防治法第63条散播传染病疫情不实讯息罪行明确,但审酌被告犯后态度良好,在遭移送前就在通讯软体上表明她未经查证请勿再转传等讯息,而予以缓起诉处分;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3-2条第4款,由检察官谕知“向公库支付一定金额”,罚款黄女10万元。

吴文城说,卫生福利部在15日将武汉肺炎公告为“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是属于第5类法定传染病,黄女未经求证,29日晚上8时10分,利用行动电话在通讯软体LINE群组内,散播“金门有人中瞭”、“在机场金厦一条龙上班”、“真的,刚刚朋友打来说别去医院”等对疫情的不实讯息;而且审视她前后文,确实已造成群组内人员恐慌,并使特定任职处所、医疗院所遭到误解,尤其担心有人因误认讯息为真而转传,造成人心惶惶。

地检署为免不实讯息再散播,立刻指挥警方迅速侦破,在昨天移送并侦结,同时协请县卫生局在官网及相关脸书上发文澄清。

责任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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