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怡静/台南报导

发生在2000年的台南归仁双尸命案,犯嫌之一谢志宏遭判死刑定谳,台南高分检检察官林志峰为被告谢志宏伸冤翻案,寻求法院再审机会,检察官找到从未曝光的谢嫌案发行踪交代手稿3页,以及谢自白杀人笔录没有录音、录影等事证瑕疵,因相关证据被推翻,并有足以推翻原确定判决所认定事实,台南高分检署提出声请再审。

▲台南归仁双尸命案,检察官找到嫌犯谢志宏从未曝光的3页案发行踪交代手稿,声请法院再审。(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Pixabay)

台南归仁双尸命案事发于2000年6月23日,嫌犯郭俊伟供称,当天与谢志宏相约喝酒后,他先去搭讪18岁的陈姓女子,陈女在答应后又反悔,郭男先是强行性侵对方再持蝴蝶刀行凶,谢男紧接著砍陈女48刀致死,因行凶过程被行经的86岁张姓老翁撞见,遂一并杀害,造成2人死亡,谢男于同月27日晚上被查获;本案历经7次更审,但历审均判处谢男与郭男死刑。

谢、郭2人在2011年被判处死刑定谳,不过全案仍有诸多疑点,关于谢志宏的事证并不多,包括衣物和机车都没有血迹反应,并无直接证据,且当时2人分别到命案现场模拟时,2人说法并不同;检方重新调查后,发现谢志宏曾在警询时写下否认犯案的「行踪交代稿」,但这份行踪稿件却从未出现在侦审卷宗中,加上谢男后来的犯罪自白缺少影音纪录,据此向台南高分院声请再审及停押谢男。

检察官林志峰于今年8月间到归仁警分局,找寻到18年前谢男所写的案发时行踪交代稿,这份行踪稿是谢男落网后,于隔天28日凌晨,谢男在警局内自行书写交代案发前后的行踪,但却一直夹在警方专案会议的卷宗内,不曾曝光过。

检察官表示,谢男在行踪稿内指称,当时是同案被告郭俊伟独自1人行凶杀害陈女与目击命案的老翁,否认自己有杀害这2人的犯行;由于这份行踪稿警方从未交给检察官,而且谢男自白有杀人的警方讯问笔录竟没有录音、录影,还有谢男命案当天所穿衣物与机车都无血迹反应,共犯郭男的供词亦前后不一,根据这种种疑点综合判断,检方认为谢男案发时有在场但未杀人,为郭男行凶杀害2人,确定原判决未详察及此,对谢志宏判决死刑定谳,容有违误,因此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声请法院再审。

更多三立新闻网报导
「彰化李宗瑞」新增受害者 加重求刑
冰柜藏尸案 母子2人羁押禁见
乡代参选人赠茶叶 首起贿选检声押
秦伟性侵案仅判8年 北检提起上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