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馆前馆长张善楠遭判刑1年10个月。(图/记者杨均典翻摄)

▲史前馆前馆长张善楠遭判刑1年10个月。(图/记者杨均典翻摄)

记者杨均典/台东报导

国立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前馆长张善楠,在担任馆长期间出差时,以半价购买爱心票,在核销时却以全票价钱向会计请款,遭判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并需缴公库3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书表示,张善楠在2011年8月1日至2017年3月5日担任行政院文化部所属「国立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馆长,系依法令服务于国家所属机关而具有法定职务权限之公务员,明知「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规定,交通费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须搭乘之交通费用,均须核实报支。

张善楠本身因视野缺损领有重度身心障碍证明,搭乘火车得以半票价格购买爱心票,竟于出差时购买爱心票,却向会计请领全票的金额,总计86次、诈领3万7174元,案经台东县调查站侦办移送台东地检署,以贪污罪起诉。

判决书表示,张善楠侦查中坦承犯罪,并于今年1月缴回犯罪所得3万7174元。张善楠身为身为一馆之长,仅因贪图小利,利用职务上出差等机会而诈领差旅费实在不应该;然虑及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加,判处1年10个月,缓刑2年,判刑定谳后,必须缴交国库新台币30万元,全案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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