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买房,除了大家都觉得太贵之外,还有很多人担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的产权期限。我们都知道,之前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也就是说你买了房,并不是说这个房子就永远是你的了,而是只有70年的使用权,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我们实际上不是买房,而是长租了一套房,只不过租金是一次性缴清的。

  这么严重的问题,自然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在最近,民法起草了自动续期原则,续期期间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将自动届满。续展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少,到此,住宅物业70年自治续期终于写入法律,而自动续期意味着我们常说的70年产权已经成为历史。

  当然,这续期并不是免费,还是需要缴纳一部分的费用,但是如何给钱,给多少钱,现在还没有定论,也有专家指出,最好的办法是免费续期,因为土地出让金已经赚过一次钱,续期不应该再赚钱。

  这个说法,我觉得是非常合理的,毕竟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一直买房子总是不现实,一直为房子出钱就更不现实,如果一劳永逸,显然是最好的办法,也是造福大众的良政,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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