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视频截屏

因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对方当事人和法院法警,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家住平罗县的马某被石嘴山中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其丈夫金某被罚款3000元。

12月6日,石嘴山中院开庭审理上诉人丁某、哈某与被上诉人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陪同丈夫金某参加诉讼的马某带着孙子在法庭外的休息区等候。案件审理至法庭调查阶段时,金某突然起身指向哈某进行辱骂,哈某随即与其对骂。这时,闻讯的马某突然冲进法庭,将手中的手提包砸向丁某和哈某,并辱骂丁、哈二人。法官和法警当场予以劝阻,马某不但不收敛,还对法官和法警进行推搡;金某也未劝阻马某,擅自离开座位继续谩骂、侮辱对方当事人。案件庭审被迫中止。

在法官、法警将马某带离法庭后,马某又在审判区楼道内向法官、法警撒泼,并推搡、殴打法警。在法庭等待的金某不听劝阻、执意外出,被法官及时阻拦。马某与金某的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司法权威,石嘴山中院依法作出对马某和金某的处罚决定。

转自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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