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介佑涉诈贩毒 想交保遭驳回
「绿二代」赵介佑涉嫌诈欺又组贩毒集团,一审遭判8年6月,赵上诉二审并声请交保,说他想交保去看3岁儿子,很想抱抱儿子,而且祖母重病需要他照顾。高等法院认为,赵抗告的主张并非法院审酌有无机要必要性的核心因素,更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羁押要件无关,驳回抗告确定。
高院裁定理由认为,赵介佑坦承贩卖第三级毒品K他命牟利,触犯最轻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客观上有畏罪逃亡、串证可能;赵多次贩毒,显示其犯罪规模不小,不仅使毒害蔓延扩大,购毒者难以自拔,对社会有重大危害,综合认定赵有羁押必要,无法以其他方式替代,一审裁定仍应羁押赵为有理由,应驳回其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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