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于一切,这一点是确定的

但是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你濒临饿死是打不过大熊猫的,也就是说你能打死大熊猫说明你不是濒临饿死,那就等著判刑吧

你应该是看了罗翔的视频才提的这个问题,他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人命最重要,但是这个例子是不可能发生的,现实里除非你能证明大熊猫主动攻击你你是被动防御杀死了大熊猫,其他情况基本都是牢底坐穿或者投胎转世


讲真,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毕竟熊猫是杂食动物,吃肉,并且成年熊猫比一个快饿死的成年人有劲多了


前几天有个同学问我一个惊世骇俗的问题,吓死我了

说,老师 如果有只熊猫要咬死我 我能不能把熊猫打死?

这居然还要问嘛,熊猫跟人哪个更贵?

他说老师不对啊不对啊,熊猫是国宝啊!

我说对啊熊猫是国宝 我们是人,我们是无价之宝。

所以想一想我要是一年多,要是三十天没吃饭,快饿死了

见到熊猫我干嘛?我直接吃掉它。

把它皮扒下来,穿在身上因为冷啊,理解我意思没有。

见熊猫吃熊猫 见金丝猴吃金丝猴 见东北虎吃东北虎

这都叫什么紧急避险(战术喝水)

(转,侵删)


确定都快饿死了还能打的过熊猫?要是遇到也很饿的熊猫,估计就是它的盛宴了。


吃就吃了呗,你不说出来谁知道?


这叫紧急避险,不犯法。随便你吃,要是你快冻死了,你把熊猫皮剥下来披在自己身上都行。罗翔老师说过


熊猫以前也是食肉的,那爪子,你能打得过?还是濒死状态,人一爪子就给你掀翻在地。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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